《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6-06-16 17:31 浏览量:

  一、背景依据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我区对2025年12月31日前以管委会及管委会办公室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形成继续有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目标任务

  通过对规范性文件的梳理,及时清理与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不相符的规范性文件,同时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清单,实现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动态管理。

  三、工作进展

  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牵头梳理拟宣布保留(继续有效)及拟宣布失效(废止)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单,经两轮征求意见,最终形成《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6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四、范围期限

  本文自2026年6月10日起施行。 

  五、主要内容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主要分为以下两个附件:

  (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3件,包含管委会发布的文件 3件,管委会办公室发布的文件20件。

  (二)废止(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包含管委会发布的文件 2件,管委会办公室发布的文件15件。

  六、注意事项

  本通告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七、关键词诠释

  行政规范性文件是指除政府规章外,由行政机关或者经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统称行政机关)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并公开发布,涉及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公文。

  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钟,联系电话:0595-2235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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