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
时间:2025-04-09 14:57 浏览量:
   根据《202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规定,现就入围人员资格复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具体名单详见《202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414星期一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开发区政泰路3号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320室)。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对象应提交材料如下,并按顺序整理(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且复印件为A4规格):

1.《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附件2,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考生手写签名,一式2份);

2.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未发放的由本人提交承诺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承诺书(附件3)、所在学校提供可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有关证书的证明,但2025年8月31日前必须提供所有原件,否则不予聘用),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附件4));

3.学位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该材料应通过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毕业生最迟应于20258月31日前提供;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且证书或证明的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8月31日。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4.公费师范生应提供公费师范生培养就业协议书;

5.在职人员应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同意解除聘用关系等证明;

6.《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附件5);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其他事项

1.资格复审时,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证明材料,否则取消其聘用资格;如遇不符报考条件,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人员承担全责。

2.进入资格复审的各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资格的,应及时提交书面弃权声明(见附件6)。

3.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受委托人需持有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并携带相关复审材料代为办理。

4.经复审不具备报考条件者取消体检资格或弃权的,在面试成绩合格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5.具体体检安排将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网站(http://www.qzkfq.gov.cn/)上发布,请考生及时查阅。

6.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95-28987868

 

附件:1.202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办学校专项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

3.未取得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承诺书

4.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及普通话等级证书等原件承诺书

5.入职承诺书和同意入职查询书

6.弃权声明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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