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时间:2019-07-29 18:24 浏览量:

  《泉州开发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政策解读

  日前,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泉开管〔2019〕20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泉州开发区深入推进“放管服”和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还存在手续多、办事难、耗时长等问题,迫切需要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的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切实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打造开发区政策最优、成本最低、服务最好、办事最快的营商环境,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利的服务。

  二、改革的主要目标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其中:政府投资市政类、房建类项目及交通工程压缩至90个工作日内,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70个工作日内,小型工程建设项目压缩至50个工作日内,装饰装修工程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到2019年底,积极对接省、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基本实现审批流程、数据平台、审批体系、监管方式四个“统一”。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统一审批流程。一是精简审批环节。全面梳理工程建设项目所有审批事项,形成审批服务清单(包括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二是规范审批事项。梳理制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统一审批事项名称和法律依据,明确各审批事项的适用范围和前置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时限,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合理划分审批阶段。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四个阶段,按照“只少不多”原则,进一步简化优化。四是分类制定审批流程。根据全国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示范文本,分别制定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市政类项目、社会投资类项目以及小型项目等不同类型工程的审批流程图。五是开展项目区域评估。统一组织实行区域评估,以减轻企业负担。六是推行联合审图。制定联合审图管理规定,明确审查内容、标准、方式和时限。七是实行联合验收。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提出联合验收申请,提交一套验收图纸、一套申报材料,由国土规划建设局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统一进行现场查验,限时出具统一的验收结论,在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及各专项验收核实合格、备案全部通过后,建设单位统一领取。八是推行告知承诺制。按照“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信用有奖惩”要求,探索推进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改革。

  (二)统一信息数据平台,建立完善项目审批系统。对接全市项目审批系统建设安排,进一步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在线并联审批、统计分析、监督管理等功能,在“一张蓝图”基础上开展审批,实现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

  (三)统一审批管理体系。一是“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在原有“多规合一”成果的基础上依托现有专项规划成果,对于政府投资房建类、市政类项目、一般社会投资项目统筹整合各类规划,完善项目策划生成规则,构建“多规合一”的“一张蓝图”。二是“一个窗口”提升综合服务。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制定“一窗受理”的工作规程,明确线上线下“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的具体措施和运行规程。三是“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制定统一的申报表格,形成标准化工作规程。四是“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配套制度,明确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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