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200-2020-00004
- 备注/文号:泉开管办〔2020〕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0-01-28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国有企业: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0〕4号)文件精神,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春节假期的通知》(国办明传〔2020〕4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安排好各项工作。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28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 春节假期的通知
经国务院批准,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至2月2日(农历正月初九,星期日),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
二、各地大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推迟开学,具体时间由教育部门另行通知。
三、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安排补休,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0年1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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