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教育局关于遴选第二批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泉教师〔2023〕308号)精神,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原则,经教师个人申报、学校推选上报、社会事业局评审,拟推选以下教师为泉州市“十四五”中小学教学名师培养对象人选: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单位 |
学段 |
学科 |
1 |
洪伟华 |
女 |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
初中 |
语文 |
现对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3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的形式在公示期内向社会事业局反映,联系电话:28987868,地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三楼社会事业局教育科。
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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