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查对象
1.福建创适旺装修有限公司
二、执法人员
连俊强,陈伟升
三、抽查情况
(一)福建创适旺装修有限公司
1.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四、处理结果
福建创适旺装修有限公司违反了《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七条规定:粉尘涉爆企业应当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建立和落实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粉尘爆炸风险辨识评估和管控;(二)粉尘爆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三)粉尘作业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四)粉尘防爆专项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五)粉尘清理和处置;(六)除尘系统和相关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及检修、维修管理;(七)粉尘爆炸事故应急处置和救援。根据《工贸企业粉尘防爆安全规定》第三十条第二项:粉尘涉爆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负责粉尘涉爆企业安全监管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照规定建立粉尘防爆安全管理制度或者内容不符合企业实际的;泉州开发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
五、公示时间
2026年4月22日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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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91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