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依法对4家违法企业作出行政处罚
时间:2024-06-22 07:57 浏览量:

一、泉州某印务有限公司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违法案 

[关键词] 

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24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泉州某印务有限公司厂房A一层经营场所封闭楼梯间开设门窗洞口,防火分隔不到位,存在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违法行为,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八条002-3之规定,决定给予泉州某印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柒仟叁佰贰拾贰元整(¥7322)的行政处罚。 


二、泉州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法案 

[关键词] 

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30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泉州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厂房二层西南侧的一个安全出口上锁,存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第十八条及附件编号002-3之规定,决定给予泉州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的行政处罚。 


三、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违法案 

[关键词] 

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28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幼儿园测试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时,非消防电源未切断,应急照明灯未点亮,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第十六条002-1之规定,决定给予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幼儿园罚款人民币伍仟肆佰柒拾元整(¥5470)的行政处罚。 


四、泉州市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法案 

[关键词]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基本案情] 

2024年4月30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检查发现泉州市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车间西侧安全出口被上锁,存在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违法行为,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福建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规定》(闽消[2023]112号)第十八条002-3之规定,决定给予泉州市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仟零捌拾元整(¥608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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