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零星修缮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24-02-28 10:05 浏览量: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零星修缮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亿达泉招[2024]010号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投标保证金金额:16000元人民币。

提交方式:投标申请人应于开标时以现金形式自行密封完好后提交。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小型、微型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不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不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八)其他政策:无。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6.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7、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4年2月28日起至2024年3月5日(节假日除外),每天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到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请提前联系招标代理),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不接受未按规定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报名表格式自拟(所报项目名称、采购编号、投标人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

8、投标截止

投标截止时间:2024321下午1500分(北京时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3211500分(北京时间)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地址:海易招泉州交易中心(泉州市丰泽区星光耀万达广场15号楼2411室)

10、公告期限

10.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http://www.qzkfq.gov.cn/)发布媒体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2、招标文件公告期限:招标文件随同招标公告一并发布,其公告期限与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11、采购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清濛工业区二期厂房D型宿舍楼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8065339377

12、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张坂镇雕艺街3号台青创业园512-2

   联系人:小庄     电话:150804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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