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实验幼儿园防高空抛物廊架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时间:2021-07-02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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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开管经〔2021〕56号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关于第二实验幼儿园防高空抛物廊架
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你单位《关于审批防高空抛物廊架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泉开二幼呈〔2021〕1号)收悉。经研究,该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完善学校的安全设施,消除安全隐患,同意实施泉州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防高空抛物廊架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107-350598-04-01-562653),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防高空抛物廊架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
二、项目业主: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三、项目性质:新建
四、建设地点: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
五、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实验幼儿园户外场地上搭设钢结构防高空抛物廊架、厨房过道防高空抛物雨棚220.2平方米;以及后花园游戏作坊、鱼池、围墙地面铺装等配套附属设施122平方米,合计装修面积约342.2平方米。
六、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匡算为46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拔款。
七、项目工期:45天。
请据此开展建设方案设计,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办理相关报建手续,落实项目建设条件,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限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并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有效期届满自动失效。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2021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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