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护措施的通告
时间:2021-01-08 16:35 浏览量:
  

泉州开发区关于进一步落实公共场所疫情防护措施的通告 

  现就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护措施通告如下: 

  1.公众进入商场、超市等密闭公共场所一律佩戴口罩 

  2.各商场、超市要在入口处张贴健康码图识,对进入场所的公众落实“戴口罩、测温、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 

  3.各商场、超市要做好从业人员每日健康监测,且从业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所有进入商场、超市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和体温检测正常、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公众不戴口罩时,应拒绝其进入商场、超市。乘电梯时要全程佩戴口罩。对于不使用或不会操作智能手机的老年人等群体,其健康码可采取凭有效身份证登记等替代措施,做好人工服务引导。 

  4. 对落实“验码、测温、戴口罩”等防疫工作不力的商场、超市的,将给予曝光通报,行业主管部门约谈其负责人,给予告诫;对不履行防疫工作且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泉州开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1年元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