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巩固经济向好势头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22 17:59 浏览量: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7月22日印发了《泉州开发区巩固经济向好势头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泉开管办规〔2025〕5号),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自2024年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来,市级相关政策陆续修订,为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紧跟上级政策导向、紧密结合企业发展需求,更好释放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加速发展,带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区情和区财力实际制定该政策。

  二、出台目的

  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引导民营企业通过自身改革发展、合规经营、转型升级不断提升发展质量,促进民营经济做大做优做强。

  三、《政策措施》有效期限

  按照市级要求执行,市级未做要求的,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巩固经济向好势头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泉开管办规〔2023〕1号)同时废止。

  四、政策条款解读

  《泉州开发区巩固经济向好势头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传承弘扬“晋江经验”,推动经济加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提出31条措施。具体条款如下:

  (一)支持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

  免申即享项目,对首次认定及通过复核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经认定的成长性好的企业,区财政分两年兑现扶持资金。

  (二)支持企业开展科研技术攻关

  在智能装备、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实施“揭榜挂帅”等重大科技项目攻关且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区科经局协助企业向市级申请,经认定后,市财政给予200万元经费支持。

  (三)支持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

  免申即享项目,对新认定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支持企业技术改造

  总投资和购置生产设备总额符合标准的工业技改项目,由企业向科技经济发展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区财政按当年度生产设备投资额给予补助。对通过国家首台(套)资格审定的企业产品及评定为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的产品,在市级奖励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一次性奖励。

  (五)支持企业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

  对被认定为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智能制造优秀场景、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区级配套奖励,升级予以补差奖励。

  (六)实施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

  2025年12月31日前,对新获得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区级配套奖励,升级予以补差奖励。

  (七)支持绿色低碳发展

  获得市级补助的年节能量达到300吨标准煤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在市补助的基础上,区财政给予配套补助。

  (八)完善企业引才引智服务机制

  对符合条件并取得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务工人员个人,由区社会事业局协助企业向市级申请,按规定给予见证补贴;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由区社会事业局协助企业向市级申请,按证书等级分别给予补贴。

  (九)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见习

  吸纳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企业可享受3-12个月的见习补贴,补贴标准按企业给予见习人员的实际工资给予。

  同时,政策还就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支持、工会服务企业作用、加强企业融资支持、做好资金接续服务、引导用途兼容复合利用、鼓励“改功能、不改性质”利用土地、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鼓励“零地增资”、鼓励开发建设标准化厂房、建立完善企业“一企一议”机制、多举措推进政务服务“加速办”、加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改革力度、深化涉及企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速项目环评审批、一体化服务等方面,提出31条具体措施。

  五、示例

  (一)技术改造

  某企业2025年度工业技改项目总投资额达1000万元,其中用于购置生产设备总额(不含税)达400万元。

  该企业可申请2025年加大企业技改投入补助项目资金情况:

  工业技改项目满足《措施》中“对经发改或工信部门备案核准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工业技改项目,若当年内购置生产设备总额在200万元以上”基础条件。

  “按当年度生产设备投资额(不含税)的3%给予补助”计算的奖励金为4000000*3%=120000元。

  解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5-223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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