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开发区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创新具体措施》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22 16:44 浏览量: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于2025年7月22日印发了《泉州开发区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创新具体措施》(泉开管办规〔2025〕3号),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自2024年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来,市级相关政策陆续修订,《泉州市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创新若干措施》(泉政办规〔2024〕12号),于2024年底修订出台。为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紧跟上级政策导向,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制造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根据《泉州市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创新若干措施》(泉政办规〔2024〕12号),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该政策。

  二、出台目的

  持续激发我区民营制造业龙头企业发展活力和创造力,大力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大科技创新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制造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发挥龙头企业示范引领作用,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

  三、《政策措施》有效期限

  本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引领创新具体措施的通知》(泉开管办规〔2023〕7号)同时废止。

  四、政策条款解读

  《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泉州开发区智能产业园、清濛科创园促进增产增效扶持措施》为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制造业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培育出更多的制造业龙头企业,提出14条措施。具体条款如下:

  政策第1至第10条款为免申即享项目。对首次入选或被认定为“灯塔工厂”、5G全连接工厂、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新模式新业态标杆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省级重点工程实验室、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异地联合创新孵化中心的企业,经确认后奖励一次性区级配套补助。同一企业在获得不同级别荣誉时,采取“就高不重复”的原则补足至相应档次的奖励金额。

  11.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享受省、市研发经费投入补助的基础上,根据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总额给予补助。由企业向科经局、财政局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

  12.支持企业增产增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营业收入、固定资产折旧、应付职工薪酬、企业利润计算等指标计算综合发展效益,给予奖励。另年度综合发展效益以10亿元为一台阶,每上一个台阶,实施晋档补差500万元。

  13.帮扶企业获市技术创新基金支持。做好“白名单”项目的征集、审核工作,支持企业列入泉州市技术创新基金研发投入企业“白名单”,为企业项目改造和研发投入提供低成本融资支持。

  14.建立企业服务绿色通道。成立挂钩服务专班,建立“绿色通道”,针对企业创新发展中遇到的堵点难点走访调研,采取“一事一议”,专项解决。

  解读单位:科技经济发展局

  联系电话:0595-2235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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