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饮料、食用农产品、肉制品、餐饮食品等4大类食品10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
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开发区分局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发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
1.第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信息表
2.关于抽检不合格项目的风险提示
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2026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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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3505910200001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