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100-2025-00006
- 备注/文号:泉开管办〔2025〕10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4-27
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根据市委金融办《关于成立泉州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泉委金办〔2025〕11号),决定成立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专项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非打非工作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国务院第737号令)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全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体系和工作制度;研究解决全区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各成员单位做好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各项工作;完成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织架构
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区财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管委会办公室、党群工作部、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开发区税务局、开发区人民法庭分管负责同志为组成人员。
三、运行机制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财政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财政局局长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络员。
(二)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由组长、副组长或其委托的小组成员组织召开,可根据需要邀请与会议主题紧密相关的其他单位负责同志及专家列席。
领导小组成员因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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