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200-2024-00009
- 备注/文号:泉开管规〔2024〕1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24-12-31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2023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告
时间:2024-12-31 11:05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直属机构,区属国有企业:
根据《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省政府令219号)和《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泉政规[2022]3号)有关规定,我区对2023年12月31日以前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名义发布的52件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已经2024年第19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公布如下:
一、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8件(详见附件1);
二、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详见附件2);
三、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详见附件3).
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通告公布之日起不再执行,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
1、保留(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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