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2-0100-2025-00001
    • 备注/文号:泉开管经发〔2025〕7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30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5-08-04 09:46
     

     

     

    各相关部门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有关要求,科技经济发展局对《泉州开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泉开管办〔2022〕27号)进行修订,并2025年第6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现将修订后的《泉州开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开管办〔2022〕27号)同时废止。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科技经济发展局             委员会财政局                                          

                                2025年7月30日

     

     

     

     

     

     

     

    泉州开发区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

     

    为推动我区商贸服务业加快发展,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措施:

    1.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区财政给予每家6万元的扶持奖励,扶持资金分三年兑现,达标当年度兑现2万元,第二、三年度发展态势良好的,再分别兑现2万元。

    2.鼓励电商企业做大做强。鼓励经营状况良好的电商企业开展网络宣传推广,对宣传效果凸出的企业,按照企业年实际支出网络推广费用发票额的10%给予奖励,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扶持奖励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市场开拓、品牌建设及经营管理等。本措施具体解释由科技经济发展局负责,自发布之后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开发区此前出台的优惠政策与本措施不一致的,按本措施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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