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的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区级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案及安排
本次培训,我区决定委托泉州师范学院举办区级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与泉州市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合班培训,具体培养方案参见《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二至七期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20〕166号),详见附件1,学员名单及具体参与的培训安排详见附件2。
委托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举办区级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与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合班培训,具体培养方案参见《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20〕165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三、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20〕185号),详见附件3、4,学员名单详见附件5,其中,语文、英语的第二、第三培训阶段与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合班培训,数学的第二、第三培训阶段与泉州市“十三五”第三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合班培训,语文、英语、数学的第一培训阶段及美术、体育、音乐、科学的三个培训阶段与泉州市“十三五”第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合班培训。
二、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由社会事业局师资队伍建设经费支付,学员参训期间的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统筹安排好学员的工作和学习时间,确保“两不误”,为学员参训做好条件保障,并通知落实学员按时参训。
(二)培训期间,将严格学员考勤,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批。没有办理请假手续的,将作旷课处理。
(三)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实行全过程管理,对不能胜任学习、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者,取消其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在集中培训学习活动中缺勤累计3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
附件:1.《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二至七期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20〕166号)
2.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及培训安排表
3.《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20〕165号)
4.《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三、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泉教人〔2020〕185号)
5.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20年11月3日
附件1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二至七期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训工作的通知
泉教人〔2020〕166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有关中学(单位),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40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十三五”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泉教人〔2019〕222号),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举办泉州市“十三五”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泉州市“十三五”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及泉州市第三届中小学名教师提名培养对象,具体安排如下:
1.第二期培训:数学(56人)、生物(42人);
2.第三期培训:英语(77人)、体育(37人);
3.第四期培训:计算机基础、信息技术(42人),心理健康、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德育、品德、美术和音乐(41人),泉州市第三届中小学名教师提名培养对象2名(信息技术、心理健康学科);
4.第五期培训:政治(81人)、地理(44人);
5.第六期培训:语文(56人)、化学(51人);
6.第七期培训:数学(55人)、物理(68人)。
共652名学员,具体名单见附件2。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原则上都应参加培训,岗位调离泉州市或已调离教育系统者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培养对象在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理念、学科前沿知识、课堂教学技能与水平、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等方面有显著提高,并能在推进泉州市基础教育改革中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理论和实践两大部分,分为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现代教育思想与教育变革、学科教学、学科知识、教育教学研究、校本研修、现代教育技术七大课程模块。具体内容如下:
(一)思想政治与师德修养。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师职业认同感,切实提升师德修养,争当“四有好老师”。
(二)现代教育思想与教育变革。以现代教育思想和国家人才培养发展方向的学习引导,提升学科教育能力和水平。
(三)学科教学。通过对学科教学各个环节的研究、分析与反思以及专业引领,进一步提高学科教学能力和水平。
(四)学科知识。有针对性的对学科知识体系进行梳理和更新,增加教师专业知识的新度、广度和厚度,夯实专业知识学习和学科技能探索能力。
(五)教育教学研究。开展学科教育教学科研指导,提升教师学科教育教学科研能力。
(六)校本研修。通过导师理论引领、校本实践研讨等方式,提高教师理论积累与校本实践结合的能力。
(七)现代教育技术。在互联网+的背景下,通过信息技术与学科教学的融合,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四、培训方式
培训采用集中与分散、理论与实践、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凸显以“情境式”“参与式”“诊断式”为实践导向的培训方式。具体包括:
(一)专题讲座。聘请省市教学名师以及专家开展专题讲座,帮助教师提升理论素养,掌握前沿学科知识。通识培训与学科培训的大部分内容通过专题讲座的形式完成。
(二)交流研讨。采取交流互动、专家点评等方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三)网络研修。通过任务驱动式网上学习,调动教师学习积极性,利用网络课程资源,更新学员教育教学理念、加强学科知识深度学习。
(四)实践性研究。提高学员教学反思能力和教育科学研究能力,能对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行动,实现培训研修与教学实践探究的融合。
五、培训时间安排
泉州市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训周期为1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阶段
培训为期8天(计56学时),围绕七大主题模块,采取分学科分班形式组织实施集中培训活动。
第二期培训时间:2020年9月7日—9月14日,9月7日上午报到;
第三期培训时间: 2020年10月8日—10月15日,10月8日上午报到;
第四期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8日—11月15日,11月8日上午报到;
第五期培训时间: 2020年12月1日—12月8日,12月1日上午报到;
第六期培训时间: 2021年3月15日—3月22日,3月15日上午报到;
第七期培训时间: 2021年3月23日—3月30日,3月23日上午报到;
报到住宿地点均在泉州华侨大厦酒店。
(二)返校实践与网络研修阶段
通过教师在岗位的自主研修和教育教学实践来完成。主要包括:网络课程学习;开设公开课,撰写教学案例评析,进行教学经验交流;确定一项研究课题,围绕课题内容在教学实践中进行研究;撰写学术论文。本阶段时间跨度为10个月左右(计180学时)。
(三)成果展示与总结提升阶段
主要进行教学、科研成果交流展示及综合考核工作,时间为5天左右(计35学时)。
成果展示与总结提升阶段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与证书发放
1.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实行全过程管理。对不能胜任学习、无故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其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在集中培训学习活动中无故旷课1天及以上者或请假累计3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并通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培训单位在培训周期结束时,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由培训项目组组织专家组对学员学习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考核实行绩点制,满分绩点为10(7以上为合格,8.5以上为优秀),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我局颁发《泉州市中学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考核内容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基础绩点
①现场教学:原则上每位学员需在片区及以上开设1次示范课,乡村教师可酌情在本校开设,结业时要提交完整的课例报告和相关证明、听评课记录,绩点1;
②指导教师:学员在培训期间至少培养1名青年教师,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结业时需提供指导教师协议、听评课记录,绩点1;
③课题研究:学员在培训期间至少参加1个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市直、乡村教师在本校)或承担1个校级课题研究(结业时需提供开题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绩点1;
④论文撰写:学员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绩点1。
(2)加分绩点
①学习表现:学习表现包括学习态度、出勤情况、作业完成情况以及分散实践阶段的工作表现和发挥骨干作用的情况等,满分绩点计为2;
②教学设计与教学反思:教学设计及同伴课堂教学诊断分析报告1篇,包括设计电子文本与教学课件,满分绩点计为3;
③高考或中考动向研究:提交由本人命题的高考或中考模拟试卷一份,满分绩点计为1。
七、其它事项
1.请泉州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课程,建立一支优秀的专家团队。
2.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中学应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克服困难,及时做好参训教师的工作安排,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提供业务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和条件。集中培训结束后,要主动听取培养对象的汇报,及时了解培养对象在返岗实践阶段的教育教学实践、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以及培训单位的有关要求,切实帮助培养对象解决遇到的问题。
3.培养对象进行课题研究是骨干教师市级培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中学要指定有经验的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和特级教师)与培养对象结对子,帮助、指导他们做好课题研究。培养对象的任职学校要为培养对象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必要的条件,要注意发挥骨干教师,特别是培训后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突出表现的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使他们脱颖而出。
4.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训经费由泉州市教育局进行资金核拨,第三届名教师提名培养对象的培训经费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基金会关于名教师培养对象和提名培养对象后续培养培训的通知》(泉教人〔2019〕77号)执行,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费用、场租和培养对象的资料费等,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按专项资金运作与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培养对象参训期间的差旅费回所在学校按规定予以报销。
6.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将泉州市“十三五”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见附件3)按照指定时间发送电子版至邮箱jyspx12@163.com。
附件:1.泉州市“十三五”第二至七期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训班拟设课程
2.泉州市“十三五”第二至七期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训班学员名单
3.泉州市“十三五”第二至七期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
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日
抄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
附件2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及培训安排表
姓名 |
单位 |
职称 |
职务 |
电话 |
学科 |
培训安排 |
刘斯蓉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一级教师 |
教师 |
13505995392 |
语文 |
第六期 |
林远程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一级教师 |
教师 |
13805953002 |
语文 |
第六期 |
吴运彬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一级教师 |
教师 |
18698368386 |
数学 |
第七期 |
郑志燕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二级教师 |
教师 |
13655959850 |
英语 |
第四期(综合班) |
陈启荣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一级教师 |
保卫处副主任 |
15959521192 |
地理 |
第五期 |
王爱云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一级教师 |
教师 |
18159373863 |
化学 |
第六期 |
王平志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一级教师 |
校长助理 |
15980015820 |
体育 |
第四期(综合班) |
林 静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二级教师 |
教师 |
18065508586 |
音乐 |
第四期(综合班) |
何丽萍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一级教师 |
教师 |
15060899389 |
美术 |
第四期(综合班) |
说明:培训安排指的是学员应参与哪一期的泉州市“十三五”中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
附件3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泉教人〔2020〕16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小学,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40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十三五”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泉教人〔2019〕222号),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举办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本期培训包含小学语文(110人)、英语(55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共165人,具体名单见附件1。
培养对象原则上都应参加培训,岗位调离泉州市或已调离教育系统者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加强教师师德修养、促进教育理念更新、完善知识与能力结构、实现学科教学与教育科学的整合,促使培养对象的教学研究工作从经验走向理性,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技能全面,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中能够起示范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的特征和需求,培训内容以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教学观摩与实践培训为核心,分为师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理论、教学观摩与实践、教育教学研究、信息技术运用五个模块。
(一)师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提高教师职业认同感、加深教师对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的理解。包括教师的职业认同、教师心理健康、优秀教师的素养与成长路径等专题。
(二)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加深其对教育教学本质规律的理解,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包括教育教学新理念、学科知识深度解析、学科本质和思想方法、有效教学理论与教学策略、学科教研理论与方法等专题。
(三)教学观摩与实践。通过观摩实践,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和学科教学改革的能力。包括名优课堂观摩与研讨、教学问题诊断与指导、反思提炼教学经验等内容。
(四)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探索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普适性的策略方法。包括教育科研理论、课题研究、论文写作等内容。
(五)信息技术运用。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使参训教师能够结合学科教学的特点,设计和制作富有实效性、针对性的微课和空间建设。
四、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目标内容,采用集中研修和校本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相结合、导师引领与反思提高相结合、跟踪指导与经验分享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涵盖专题讲座、课堂观摩、现场诊断、教学考察、案例研讨、经验交流、小组研讨、自主学习、实践反思、课题研究、论文写作、成果展示交流等多种培训方式。
(一)集中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
集中研修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课堂观摩、现场诊断、教学考察、案例研讨、成果展示交流等方式;校本研修采取导师指导下的教学实践、课题研究、论文写作、实践反思、教育阅读,实现教学相长,交流互动。
(二)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
理论学习重在帮助参训教师提升理论素养,掌握前沿的学科知识,重构知识体系,增强学科学术研究和自我提高能力;教学实践重在指导教师立足理论学习内容,在课堂教学实践中通过反思、研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探索教学改革新途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导师引领与反思提高相结合
聘请高校教授、研究员、教研员组成理论专家团队,为参训教师传授理论,引领他们走在理论的前沿,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邀请教研员和一线的名优教师为参训教师开设观摩课,进行教学诊断,指导他们的教育行为。同时让参训学员自主选择教学实践导师,实践导师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选聘并报培训中心确认,实践导师应是市级骨干教师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或本地区相关学科教研员。建立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导师队伍,做到专兼导师相结合、单独指导与交叉指导相结合、集中指导与跟踪指导相结合,体现导师指导的效益。反思提高重在指导参训教师坚持理念与行为并重的原则,立足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与反思,提高理论与实践水平。
(四)跟踪指导与经验分享相结合
集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教师开展为期10个月的跟踪指导。一是指导参训教师结合自身的实际,合理借鉴培训中学到的知识技能、方法经验、态度精神,运用培训所学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并协助他们解决培训迁移过程中发生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引导参训教师不断进行实践反思,总结培训迁移的经验;三是指导参训教师进行理论总结,帮助他们分析出经验中蕴含的一般教育规律,并把总结出来的科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网页和班级的微信群搭建互动交流和相互合作的学习平台,突出参训教师主体地位,调动参训教师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参训教师教育教学经验、成果的分享交流,进而提高参训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五)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
实行 “双线教学”,建立“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有机融合的培训模式。理论学习、经验分享与跟踪指导等主要采取线上教学的形式,教学诊断、教学观摩与实践研修等主要采
线下教学的形式,从而实现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融通整合,提升培训质量。
五、培训时间安排
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训周期为1年,自2020年9月至2021年9月,集中培训150学时,校本研修350学时,总计500学时。培训分为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实践浸润与校本研修、成果展示与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阶段
2020年9月18日— 9月27日(10天,70学时),具体课程见附件2。
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阶段采取线上研修的形式,请学员于9月10日前加入QQ群1002894139,并时刻关注群信息。集中研修期间学员按小组每半天写一份500字左右的研修感悟体会;集中研修结束后每人撰写2000字左右的研修阶段小结和听评课稿各一份。
(二)实践浸润和校本研修阶段
2020年9月28 日—2021年8月28日。
1.实践浸润(7天,50学时)。组织培养对象到泉州市小学师资培训实践基地进行实践学习,开拓教学与研究的视野;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教学诊断与指导,提升教学实践能力。
2.校本研修(10个月,350学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实践、教学研究,主动进行教育阅读、实践反思和行动研究等。包括开设公开课、听课评课;开展课题研究,提炼教学经验,撰写研究论文;阅读教育经典名著,撰写读书笔记和实践反思;开展行动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困惑与问题等。
(三)成果展示与总结提高阶段(5天,30学时)
优秀研修成果展示交流、结业考核与总结交流等。
实践浸润、成果展示与总结提高阶段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与证书发放
1.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实行全过程管理,对不能胜任学习、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者,取消其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在集中培训学习活动中缺勤累计3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并通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每位学员需在片区(乡村教师在本校)开设1次示范课;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结业时要提交完整的课例报告和相关证明、听评课记录)。
3.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至少培养1名青年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业务上有明显进步(结业时需提供指导教师协议)。
4.学员在培训期间至少参加1个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市直、乡村教师在本校)或承担1个校级课题研究(结业时需提供开题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5.应研读3-5本的教育经典名著和学科教学著作,撰写至少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实践反思。
6.每次集中研修后应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研修报告。
7.对一年的研修过程进行反思与总结,撰写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培训总结。
培训基地在培训周期结束时,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过程考核(出勤、制度遵守、作业完成质量等)和终结性考核(课题研究、论文质量、示范辐射作用等)两个方面。经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我局颁发《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七、其它事项
1.请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应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克服困难,及时做好参训教师的工作安排,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提供业务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和条件。集中培训结束后,要主动听取培养对象的汇报,及时了解培养对象在校本研修阶段的教育教学实践、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以及培训单位的有关要求,切实帮助培养对象解决遇到的问题。
3.培养对象进行课题研究是骨干教师培训结业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小学要指定有经验的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特级教师)与培养对象结对子,帮助、指导他们做好课题研究。培养对象的任职学校要为培养对象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帮助,要注意发挥骨干教师,特别是培训后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突出表现的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4.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训经费由泉州市教育局进行资金核拨,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费用、场租和培养对象的资料费等,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按专项资金运作与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学员参训期间的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6.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将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0年9月10日前发送电子版至邮箱:ycsfpxc@163.com,联系电话:0595-23886867。
附件:1.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
训班学员名单
2.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
训班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阶段拟设课程
3.泉州市“十三五”第二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
训班学员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抄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8月31日印发
附件4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泉州市“十三五”第三、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工作的通知
泉教人〔2020〕185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泉州经济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各小学、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
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泉政办〔2016〕140号)、《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十三五”泉州市中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通知》(泉教人〔2019〕222号)、《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关于公布泉州市第三届中小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名单的通知》(泉教人〔2018〕200号),经研究,决定委托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举办泉州市“十三五”第三、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第三期培训包含小学数学(159人)、信息技术(19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以及泉州市第三届小学名教师培养对象(小学数学1人),共179人。
第四期培训包含小学体育(48人)、小学美术(43人)、小学书法(4人)、小学音乐(54人)、小学科学(36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共185人。
具体名单见附件1。
培养对象原则上都应参加培训,岗位调离泉州市或已调离教育系统者可不参加培训。
二、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加强教师师德修养、促进教育理念更新、完善知识与能力结构、实现学科教学与教育科学的整合,促使培养对象的教学研究工作从经验走向理性,培养一批师德高尚、教学基本功过硬、教学技能全面,具有一定教科研能力,在教育教学中能够起示范辐射作用的骨干教师。
三、培训内容
根据教师专业发展阶段的特征和需求,培训内容以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教学观摩与实践培训为核心,分为师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教育教学理论、教学观摩与实践、教育教学研究、信息技术运用五个模块。
(一)师德教育与心理健康。提高教师职业认同感、加深教师对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的理解。包括教师的职业认同、教师心理健康、优秀教师的素养与成长路径等专题。
(二)教育教学理论。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理论水平,加深其对教育教学本质规律的理解,提高教师教育教学的有效性。包括教育教学新理念、学科知识深度解析、学科本质和思想方法、有效教学理论与教学策略、学科教研理论与方法等专题。
(三)教学观摩与实践。通过观摩实践,提升教师教育教学和学科教学改革的能力。包括名优课堂观摩与研讨、教学问题诊断与指导、反思提炼教学经验等内容。
(四)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师教育科学研究的能力,探索解决教育教学问题的普适性的策略方法。包括教育科研理论、课题研究、论文写作等内容。
(五)信息技术运用。提高教师运用信息技术的能力,使参训教师能够结合学科教学的特点,设计和制作富有实效性、针对性的微课和空间建设。
四、培训方式
根据培训目标内容,采用集中研修和校本研修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体验相结合、导师引领与反思提高相结合、跟踪指导与经验分享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的培训模式,涵盖专题讲座、课堂观摩、现场诊断、教学考察、案例研讨、经验交流、小组研讨、自主学习、实践反思、课题研究、论文写作、成果展示交流等多种培训方式。
(一)集中研修与校本研修相结合
集中研修主要采取专题讲座、课堂观摩、现场诊断、教学考察、案例研讨、成果展示交流等方式;校本研修采取导师指导下的教学实践、课题研究、论文写作、实践反思、教育阅读,实现教学相长,交流互动。
(二)理论学习与教学实践相结合
理论学习重在帮助参训教师提升理论素养,掌握前沿的学科知识,重构知识体系,增强学科学术研究和自我提高能力;教学实践重在指导教师立足理论学习内容,在课堂教学实践中通过反思、研讨,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探索教学改革新途径,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导师引领与反思提高相结合
聘请高校教授、研究员、教研员组成理论专家团队,为参训教师传授理论,引领他们走在理论的前沿,树立先进的教育理念;邀请教研员和一线的名优教师为参训教师开设观摩课,进行教学诊断,指导他们的教育行为。同时让参训学员自主选择教学实践导师,实践导师由参训教师所在学校选聘并报培训中心确认,实践导师应是市级骨干教师以上或具有高级职称的老师或本地区相关学科教研员。建立一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导师队伍,做到专兼导师相结合、单独指导与交叉指导相结合、集中指导与跟踪指导相结合,体现导师指导的效益。反思提高重在指导参训教师坚持理念与行为并重的原则,立足实际、大胆实践、勇于创新,在实践过程中不断积累与反思,提高理论与实践水平。
(四)跟踪指导与经验分享相结合
集中培训结束后,对参训教师开展为期10个月的跟踪指导。一是指导参训教师结合自身的实际,合理借鉴培训中学到的知识技能、方法经验、态度精神,运用培训所学进行教育教学改革的实践研究,解决教育教学实践中的问题,并协助他们解决培训迁移过程中发生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引导参训教师不断进行实践反思,总结培训迁移的经验;三是指导参训教师进行理论总结,帮助他们分析出经验中蕴含的一般教育规律,并把总结出来的科学理论运用到实践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以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网页和班级的微信群搭建互动交流和相互合作的学习平台,突出参训教师主体地位,调动参训教师主动学习的积极性,促进参训教师教育教学经验、成果的分享交流,进而提高参训教师的专业化水平。
(五)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
实行 “双线教学”,建立“线上教学和线下教学”有机融合的培训模式。理论学习、经验分享与跟踪指导等主要采取线上教学的形式,教学诊断、教学观摩与实践研修等主要采取线下教学的形式,从而实现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融通整合,提升培训质量。
五、培训时间安排
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训周期为1年,第三期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自2020年10月至2021年10月,第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训自2020年11月至2021年11月,集中培训150学时,校本研修350学时,总计500学时。培训分为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实践浸润与校本研修、成果展示与总结提高三个阶段。
(一)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阶段
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阶段采取线上研修的形式,请第三期学员于10月10日前、第四期学员于11月10日前加入QQ群,并时刻关注群信息(第三期QQ群416887611,第四期QQ群645625400)。集中研修期间学员按小组每半天写一份500字左右的研修感悟体会;集中研修结束后每人撰写2000字左右的研修阶段小结和听评课稿各一份。
集中研修时间:
1.第三期:2020年10月14日— 10月23日(10天,70学时);
2.第四期:2020年11月25日— 12月4日(10天,70学时)。
具体课程见附件2。
(二)实践浸润和校本研修阶段
1.研修时间
(1)第三期:2020年10月24 日—2021年9月24日;
(2)第四期:2020年12月5 日—2021年11月5日。
2.研修内容
(1)实践浸润(7天,50学时)。组织培养对象到泉州市小学师资培训实践基地进行实践学习,开拓教学与研究的视野;组织专家对培养对象进行教学诊断与指导,提升教学实践能力。
(2)校本研修(10个月,350学时)。在导师的指导下进行教学实践、教学研究,主动进行教育阅读、实践反思和行动研究等。包括开设公开课、听课评课;开展课题研究,提炼教学经验,撰写研究论文;阅读教育经典名著,撰写读书笔记和实践反思;开展行动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困惑与问题等。
(三)成果展示与总结提高阶段(5天,30学时)
优秀研修成果展示交流、结业考核与总结交流等。
实践浸润、成果展示与总结提高阶段的具体时间和安排由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中心另行通知。
六、培训考核与证书发放
1.对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实行全过程管理,对不能胜任学习、无故不参加集中培训者,取消其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资格;在集中培训学习活动中缺勤累计3天及以上者,不予结业,并通报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2.每位学员需在片区(乡村教师在本校)开设1次示范课;听课评课不少于50节(结业时要提交完整的课例报告和相关证明、听评课记录)。
3.学员在培训期间应至少培养1名青年教师,所指导的青年教师在业务上有明显进步(结业时需提供指导教师协议)。
4.学员在培训期间至少参加1个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市直、乡村教师在本校)或承担1个校级课题研究(结业时需提供开题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并且撰写一篇有较高水平、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5.应研读3-5本的教育经典名著和学科教学著作,撰写至少1万字以上的读书笔记和实践反思。
6.每次集中研修后应撰写一篇不少于2000字的研修报告。
7.对一年的研修过程进行反思与总结,撰写一份不少于1500字的个人培训总结。
培训基地在培训周期结束时,对培养对象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应包括过程考核(出勤、制度遵守、作业完成质量等)和终结性考核(课题研究、论文质量、示范辐射作用等)两个方面。经综合考核合格者,颁发《泉州市小学骨干教师培训合格证书》。
七、其它事项
1.请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根据培训任务和要求,认真制定具体培训方案,科学设置培训课程。
2.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小学应高度重视此项培训工作,克服困难,及时做好参训教师的工作安排,为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提供脱产业务进修、学习深造的机会和条件,确保培养对象脱产参加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集中培训结束后,要主动听取培养对象的汇报,及时了解培养对象在校本研修阶段的教育教学实践、课题研究的进展情况以及培训单位的有关要求,切实帮助培养对象解决遇到的问题。
3.培养对象进行课题研究是骨干教师培训结业任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小学要指定有经验的教学科研人员(特别是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和特级教师)与培养对象结对子,帮助、指导他们做好课题研究。培养对象的任职学校要为培养对象开展课题研究提供帮助,要注意发挥骨干教师,特别是培训后在教育教学改革中有突出表现的骨干教师的示范、辐射作用。
4.市级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的培训经费由泉州市教育局进行资金核拨,第三届名教师提名培养对象的培训经费根据《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基金会关于名教师培养对象和提名培养对象后续培养培训的通知》(泉教人〔2019〕77号)执行,培训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专家费用、场租和培养对象的资料费等,培训基地要建立健全培训经费管理制度,按专项资金运作与管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5.学员参训期间的差旅费回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6.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小学将泉州市“十三五”第三、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见附件3)分别于2020年10月8日前、2020年11月8日前发送电子版至泉州幼高专永春校区邮箱。邮箱:ycsfpxc@163.com;联系电话:0595-23886867。
附件:1.泉州市“十三五”第三、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
2.泉州市“十三五”第三、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理论学习与教学观摩阶段拟设课程
3.泉州市“十三五”第三、四期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汇总表
泉州市教育局
2020年9月25日
抄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市人社局、市财政局。
泉州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
附件4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小学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名单
姓名 |
单位 |
性别 |
职称 |
职务 |
电话 |
学科 |
王清花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女 |
一级教师 |
语文教研组长 |
13559031891 |
语文 |
李美宝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女 |
一级教师 |
教师 |
13489260643 |
语文 |
肖聪丽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女 |
一级教师 |
德育处副主任 |
13959823015 |
语文 |
陈翠玲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女 |
二级教师 |
教师 |
13559647287 |
英语 |
林中华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男 |
一级教师 |
教研组长 |
13685936353 |
体育 |
颜静虹 |
泉州开发区实验学校 |
女 |
一级教师 |
美术教研组长 |
13110922379 |
美术 |
柯苇真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 |
女 |
二级教师 |
工会副主席,教研组长 |
15659853939 |
语文 |
林燕鸿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 |
女 |
一级教师 |
教师 |
15060869962 |
语文 |
郑燕青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 |
女 |
一级教师 |
年段长 |
13960370285 |
语文 |
官筱芳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 |
女 |
一级教师 |
数学教研组长 |
13489595400 |
数学 |
余玲玲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 |
女 |
一级教师 |
备课组长 |
15905051351 |
数学 |
朱彩娟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 |
女 |
一级教师 |
数学教研副组长 |
13685921135 |
数学 |
苏玮榕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 |
女 |
一级教师 |
综合2组教研组长 |
15906075031 |
科学 |
林惠君 |
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泉州开发区校区) |
女 |
一级教师 |
德育处副主任 |
15859726663 |
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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