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万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金刚石锯片26万片、金刚石工具(锯片头、金刚钻等)2万付项目审批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5月29日—6月2日(5个工作日)。
一、 项目名称:年产金刚石锯片26万片、金刚石工具(锯片头、金刚钻等)2万付项目。
二、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2-16A。
三、 建设单位:万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
四、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利康环保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五、 项目概况:
本项目由万龙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筹建,总投资500万元,选址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善丰路2-16A,总建筑面积1960m2,年产金刚石锯片26万片、金刚石工具(锯片头、金刚钻等)2万付。公司职工人数4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高温烧结、焊接冷却用水、基体清洗工序产生的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达标排放。
2.大气环境:
项目滚光修整、打磨、开刃、刮边、抛光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设施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引至屋面高空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烟尘净化器收集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噪声环境:
项目对主要噪声源设备应采取有效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滚光修整、开刃、刮片等工序产生的边角料、金属沉渣、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后外售,暂存场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七、公众参与
无
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未硬性规定环境影响报告表必须开展公众参与调查。
八、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2358187 22353053
传真:0595-22353050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窗口
邮编:36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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