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7-02-07 14:49 浏览量:

2017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7〕1号)的批复,现将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泉州开发区)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管委会受市政府的委托,行使市政府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管委会在履行所述的经济管理权限中涉及核发证照的,由市主管部门依照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委托管委会办理,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审查。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分析泉州开发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制定开发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开发区的科技工作。

(二)在泉州开发区内设立的企业,按权限由管委会自行审批或转报。经管委会批准设立的企业,由泉州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企业的核准(核转)登记、注册手续,发放营业执照。并对区域内各类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三)凡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鼓励的,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外资项目由管委会审批,并报省、市相关部门备案。

(四)依照省政府批准的泉州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在制定控制性详规的基础上,管委会按权限审批区内各类立项后的建设项目,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并报市政府建设规划部门备案。

(五)管委会按批准的总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权限对区内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和批准,并报市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六)管委会按批准的总体规划需对区内土地办理用地审批的,直接报请市政府审批或转报。

(七)管委会作为市级财政的一级核算单位,不作为一级财政。为体现泉州开发区作为市级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为市财政作出贡献的要求,管委会的财政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外,实行“核定收支,收入上缴,支出下拨,超收分成”的管理办法。同时,为便于与省财政厅办理开发区税收下拨手续,考核开发区收入完成情况,在市本级收入全年统计表下列出泉州开发区收入数。

二、泉州开发区基本情况

泉州开发区总编制数306人,实有人数285人,其中行政编制43人,事业编制242人。包括8个部门及1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党工委、管委会

财政核拨

43

43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6

6

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6

5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

财政核拨

5

5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

财政核拨

6

5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财政核拨

6

5

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室

财政核拨

6

5

反腐倡廉舆情信息中心

财政核拨

3

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财政核拨

5

4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财政核拨

5

4

环境监察大队

财政核拨

5

5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财政核拨

210

177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财政核拨

18

总计

财政核拨

306

285

三、泉州开发区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泉州开发区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六中全会、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五大发展新理念,全面融入“五个泉州”建设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充分发挥国家级泉州开发区“桥头堡、试验田、领头羊”作用,全力推进“五个示范区”建设。突出“腾笼换鸟、金融改革、人才集聚、智慧管理、高效服务、社会民生、新区开发、党建提升”等重点工作,推动泉州开发区新老园区连片开发、齐头并进、互动发展,为加快培育形成南翼经济增长极主动担责,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腾笼换鸟,优二进三,推进产业创新转型

1.收储盘活存量资源。积极组织开展清濛园区历史遗留问题的攻坚克难,收储盘活存量空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厂房资源。积极牵线搭桥,深化专业招商、产业招商和平台招商,强化闲置厂房二次招商,积极组织参加大型投洽会,加快引进一批优质工业项目,重点抓好“鞋业‘物联网+智能化’制造基地和个性化穿戴设备定制平台”、物联网+文创智能终端产业链、海丝智能机器人小镇等10个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有效投资,全力稳固工业大盘。

2.推进企业重组并购。复制推广诺奇重整成功经验,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提高节能、环保、质量、安全等标准,规范行业准入,形成倒逼机制,加快企业重组并购步伐。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对产品市场好、技术工艺先进、发展潜力大等有救助价值的企业,“一厂一策”支持企业股权调整、产能变换、资产重组,帮助企业重获新生。

3.着力发展新兴产业。无缝对接全市现代产业版图,积极参与收储三次流拍工业用地,及时变更用地性质,满足园区三产商业用地需求。依托2.5产业园、圣弗兰产业综合体,新引入一批优质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形成新增长点。善用开发区产业基金,加大对高新企业的风险投资;利用好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加大对基地型、旗舰型新项目引进扶持,重点加大“互联网+”、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产业扶持力度,推动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

(二)聚拢要素,深化金改,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1.提高资产证券率。加强政策扶持,加快集聚金融要素,大力拓展林权、排污权、海域使用权等经济权益挂牌交易业务,争取引入全市首家民营银行总部,不断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打造区域直接融资资本市场。鼓励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重整重组上市企业复牌交易,引导企业从新三板转入主板交易,鼓励有条件的境外上市企业回归境内资本市场,2017年力争推动3家以上企业实现新三板成功挂牌。

2.做大做强国有资产。完成国有公司财务调整,将投资集团重整为“AA”国有企业和发债平台,做大集团公司资产。优化重组1家企业作为管委会委托代建主体、PPP承揽主体和收购优质资产主体。采取工程量质押等国企资金封闭式运作的新型投入方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发挥产业发展基金等国有资金专项扶持作用,投资购买根据企业订单量身定做的理财产品,积极参股科技含量高、发展潜力足、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企业,提高国有企业效益,促进国有企业在新兴产业培育、城市建设、民生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大作用。

3.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紧盯信贷防控目标,按照“控新化旧”要求,继续深入银行、企业走访摸排,提前研判预警,强化逾期欠息企业约谈,充分发挥应急资金作用,对风险企业及时采取司法清收、资产包转让、债权重组、司法重整等方式,加快不良贷款处置进度。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三)集聚人才,健全平台,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1.建设人才综合体。依托2.5产业园、圣弗兰产业综合体等平台,打造配套设施齐全,集企业研发、电商运营、医药运营、金融服务、人才服务、商务中心等功能为一体的“人才创业综合体”。研究制定产业人才专项扶持政策,设立人才创业基金,重点引进和培养互联网、医药等产业专业人才,补齐高技术人才短板,满足产业发展需求,切实增强人才竞争软实力。实现以引进一个人才团队,生成一个核心项目,以一个核心项目带动一个产业发展。

2.融入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完善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政策扶持、创业服务、创业培训三位一体的“众创”推进机制。建设创业示范基地和新型众创空间,积极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等新模式,整合集聚各类资源,建成一批创业咖啡、创新工场、星创天地等新型众创空间。依托现有12家企业技术中心、16家工程研究中心,打造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泉州片区建设的“主阵地”。

(四)高效服务,精准帮扶,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强化服务品牌效应。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全方位推广网上办事大厅,提高网上申请、审核、审批业务使用率。加快电子证照库、部门存量证照电子化建设,打造“指尖上的政务服务”平台,增强政务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提升“月嫂式体贴服务,快递式上门服务”特色品牌。

2.推进审批提速提效。围绕“压缩审批时限、削减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充分授权窗口”四个要素,建立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机制,做到清单之外无权力、大厅之外无审批、目录之外无收费。在审批服务时限压缩至17.8%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深化上门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把开发区建成行政审批事项最少、行政效能最高、企业运营成本最低的园区之一。

3.大力帮扶企业发展。进一步落实省、市、区稳增长、促转型相关政策,加强经济运行调控监测,强化政策引导帮扶。深入组织开展“促进项目落地、帮扶企业发展”活动周,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及时兑现各类惠企扶企政策资金,积极组织开展行业联合促销、展销等营销活动,力助企业保住市场,扩大销售,稳定增收。

(五)智慧管理,提升配套,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1.实现社会管理全智能。主动对接《福建省“十三五”数字福建专项规划》,强化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建成全区基础办公、政企互动、人才引入等三大系统,整合园区智能安防、道路交通、市政管理、智慧政务、智慧民生、招商引资等城市管理综合平台,全面提升信息基础设施能级、信息化应用水平、园区管理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为产业发展和社会管理提供高科技支撑。出台专项鼓励扶持政策,探索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邀标等形式,积极引进高科技型企业参与智慧园区建设,实现以智慧管理基础项目建设带动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构建现代化产业园区。

2.实现园区设施全配套。固化“四控二罚”工程管理措施,按计划推进职工文化馆、市二实小开发区校区、污水泵站、公共自行车系统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园区管网,实现园区管网全覆盖;强化与中医院、一院的医联体建设,建好24小时自助式图书室、阅报点、企业文体阵地,开展丰富多彩文体赛事, 改造德泰路诺林美食文化广场,不断满足群众文化休闲娱乐需求。

3.实现城市景观全提升。完成吉泰路等主干道改造提档,提升城市道路生态景观水平。完成美泰公园、中仁山公园等公园生态改造,力促开发区成为“住在公园里”的园区;以人行道改造、道路综合提升为重点,打造串联行政办公、休闲娱乐、居住购物的“A圈慢行区”,营造人与自然和谐的环境。

4.实现社会治理全统筹。围绕“平安开发区”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机制,扎实开展 “六个专项治理”,构建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工作,创新劳资矛盾调解机制,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推进食品安全示范街、示范校建设,继续开展黄标车淘汰治理,大力整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全区安定稳定。

(六)明确目标,提速增效,力促新园区有新形象

1.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起步区土石方平整工程,完善起步区路网建设,完成主次干道建设,形成道路框架和起步区部分区域道路闭合。加快供水、排水、排污等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做好金浦水厂供水项目、再生水厂等前期基础工作。推进园区通用厂房建设,满足急需厂房的成长性企业入驻的需要。

2.加快项目引进落地。贯彻落实“大招商、招大商”工作方案,主动接触,多方推介,力争引进2个总投资超10亿元的大项目,签订5个总投资1亿元以上的项目。一方面,做好已洽谈项目的跟踪服务,力争2个大项目落地,同时利用这些大项目的资源优势“以商招商”,吸引相关配套优质企业入驻。另一方面,协调帮助已引进项目做好用地挂牌、规划报批等手续办理,加快项目建设。

3.强化建设要素保障。落实三个保障。一是用地保障。新征收900亩用地,完成1075亩用地的农转用及700亩林地的报批,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二是资金保障。积极通过项目申请国家专项资金,采取合作、合资、合股等形式,投资建设各项市政配套设施,解决园区建设资金。三是力量保障。将科经局、国土局、财政局、市政公司、测绘公司等部门延伸服务职能至官桥园区,从机关、国企抽调精干人员到官桥园区开发建设一线,支持征地协调、项目洽谈、企业服务和工程管理等各环节。

(七)树立品牌,打造特色,增强党组织引领发展能力

1.提高主流思想传播力引导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创新开展非公企业意识形态引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创新党工委中心组、理论进企业等理论学习方式,提升打造“员工讲堂”品牌,深化学习型开发区创建。加大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强化网络正面宣传引导和舆情掌控,建立健全突发事件新闻处置方案,营造发展良好舆论氛围。加快推进文化产业转型升级,培育新兴文化产业。大力实施文化惠企惠民工程,深化核心价值观建设,打造企业文化建设和非公精神文明建设品牌,推进产业园区特色的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2.提高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加强党的制度建设,健全“三会一课”等党内生活制度,健全完善“网格化管理、项目化运作、菜单化服务”党建工作机制,推动园区非公企业提质增效。完善提升园区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功能,聚焦党组织活动和党员教育管理,打造活动阵地“十分钟服务圈”,探索推出“园区党建e家”平台,提升党员跟踪管理服务实效。推进机关、国企和非公党组织“联创化”进程,积极开展“机关党旗红,‘五个泉州’在行动,‘五个示范区’见成效”主题实践活动,着力打造园区党建特色区,促进园区党建与园区发展共谋共议共建共享。

3.提高队伍建设执行力创造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突出干部“能上能下”,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加强机关、事业、国企、劳务派遣人员的分类管理,探索实行干部队伍“大循环”工作机制。改进绩效考评办法,优化国企薪酬分配制度,建立有效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激情的奖惩机制。

4.提高统战群团向心力影响力。紧紧围绕“服务主题树‘四信’,服务大局推转型”两个亮点,深入开展“非公制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和“助推园区企业转型升级主题实践”两项活动,进一步搭建好企业服务平台、参政议政平台、社会公益平台。做好泉州开发区工商联(商会)换届,选好配强工商联(商会)领导班子。统筹开展群团活动,突出抓好工会工作,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八)从严治党,风清气正,提升“亲、清”政商关系

1.严格落实“两个责任”。认真抓好市委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持“五抓五看”,抓好省、市主体责任实施意见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的落实,抓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主体责任具体化、程序化,强化纪工委的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防止责任虚化空转。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到实处。

2.严肃党内监督执纪。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把廉洁从政贯彻到工作的各个环节。创新教育方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警示教育,用好“四种形态”,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加大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力度,不断推动权力行使规范化、透明化、民主化,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3.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坚持以党风、政风促民风,打造和谐清朗的创业环境。固化“三明三重三要”机制,严格执行“四控二罚”工程管理制度。深入开展“亲清润泉商、促进两健康”活动,主动倾听诉求,主动靠前服务,主动雪中送炭,围绕“不拿票子的优质高效服务,给足面子的温馨体贴关怀”的主线,真正做到行使权力依法依规、服务企业理直气壮,全面构建政务清明、界线清晰、风气清正、关系清雅的政商环境。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2017年,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收入预算为61179.21万元,比2016年增加16715.35万元,主要原因是受部分重点税源企业预计增收、部分厂房转让产生交易环节税收和新入驻企业产生新税源等因素影响,开发区税收收入预算增加,超收分成收入增加。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809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财政专户资金118.13万元,直接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12961.1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1179.21万元,比2016年增加16715.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59.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6.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63.02万元,项目支出56330.51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8099.96万元,比2016年增加13198.6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项目建设费用和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补助。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931.3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1000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大型会议、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物业管理、专项劳务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事业运行662.4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重点项目工作、招投标工作及其他发改专项经费的支出。

(五)其他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统计及经普工作经费的支出。

(六)协税护税4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国、地税代征收入业务经费的支出。

(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纪检)15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办案、专题会议、宣传教育等经费的支出。

(八)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2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办公、执法办案专项经费的支出。

(九)其他宣传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户外公益宣传、社会宣传等宣传专项经费的支出。

(十)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28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办专项工作、机关党建活动、片区党建工作、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党群活动服务中心运行、非公企业党员教育培训、团工委工作及其他共产党专项经费的支出。

(十一)消防42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业务、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训练设施、消防专用器材及其他消防专项经费的支出。

(十二)治安管理1069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巡防人员和应急处突队员、公安办案、城市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维保及其他公安专项经费的支出。

(十三)道路交通管理265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协勤人员、道安办办公、交通执法办案、道路交通管理专项统一行动、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及其他交通专项经费的支出。

(十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90万元。主要用于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开发区案件工作经费的支出。

(十五)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8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巡回法庭办公、办案经费的支出。

(十六)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80万元。主要用于政法综治工作、应急专项工作、保密工作、防汛、防空、双拥、国家安全工作及其他公共安全项目经费的支出。

(十七)学前教育668.56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幼儿园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均公用经费和专项劳务、教玩具购置、办学场地租赁、校园文化建设经费的支出。

(十八)小学教育2812.89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实验学校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均公用经费和校车补贴、专项劳务、校舍租赁等经费的支出。

(十九)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500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项目建设费用的支出。

(二十)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实验学校信息化建设系统设备购置、办公家具购置、教学器材购置及其他校园建设经费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科学技术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科技专项工作、人才专项工作及科技专项奖励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活动、体育活动、媒体宣传专项经费的支出。

(二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2.6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十四)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专项业务、计生专项奖励、计生专项慰问及其他计生专项经费的支出。

(二十五)行政单位医疗41.8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十六)事业单位医疗158.3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

(二十七)水体62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的支出。

(二十八)其他节能环保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污泥处理、规划环评、环境监测、污染普查、黄标车报废及其他环保专项经费的支出。

(二十九)城管执法18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城管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止“两违”、“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市容环境长效管理、城管办公及其他城管执法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十)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5710万元。主要用于清濛园区、汽车基地、官桥园区征拆迁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补助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环境卫生95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公共场所保洁、市政绿化养护经费的支出。

(三十二)水利工程建设639万元。主要用于白濑水利枢纽工程资金本和彭村水库工程资本金的支出。

(三十三)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700万元。主要用于智慧园区建设奖励、企业环境建设、兑现各类奖励政策及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经费的支出。

(三十四)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合作及其他扶持外经贸发展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十五)其他支出(援助)300万元。主要用于援藏、援疆、援宁及援助其他地区经费的支出。

(三十六)其他支出911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绩效考评奖励、开发区物业住宅小区管理奖励及其他经费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府型基金支出0万元,与2016年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预算安排2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考察学习、招商宣传、出席会议等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50%。主要原因是:预计2017年出国(境)考察、招商任务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69万元。主要用于招商选资、迎接上级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6.7%,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范围,规范接待标准,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103.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03.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安全奖励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20.49%,主要原因是: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经费事项的通知》(泉财行〔2016〕737号)规定,每辆公务用车预算定额提高。

八、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225.2万元,比2016年增加1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核定市直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有关经费事项的通知》(泉财行〔2016〕737号)规定,每辆公务用车预算定额提高。

九、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5.7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0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直接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直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2017年收支预算表

      2.2017年收入预算表

      3.2017年支出预算表

      4.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2017年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9.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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