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泉州开发区智能产业园、 清濛科创园促进增产增效扶持措施》 政策解读
时间:2025-07-25 09:08 浏览量: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5725印发了《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泉州开发区智能产业园、清濛科创园促进增产增效扶持措施>的通知》(泉开管办规〔2025〕6号),现将有关制定情况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4年出台《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来,市级相关政策陆续修订,《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入园企业提质增效加快新一轮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泉政办规〔2025〕2号),2024年底修订出台。确保各项惠企政策紧跟上级政策导向,鼓励优质企业入驻开发区智能产业园、清濛科创园促进增产增效,在《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泉州开发区智能产业园、2.5产业园促进增产增效扶持措施的通知》(泉开管办规2023〕5号)的基础上,修订提出该政策。

二、《政策措施》有效期限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泉州开发区智能产业园、2.5产业园促进增产增效扶持措施的通知》(泉开管办规2023〕5号)同时废止。

三、政策条款解读

鼓励优质企业入驻泉州开发区智能产业园、清濛科创园促进增产增效扶持措施加快推进工业园区标准化建设,吸引优质企业和增资扩产项目向园区集聚,带动全区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4条措施。具体条款如下:

(一)降低企业入园租金成本

鼓励园区运营方对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产业链强补延的企业给予租金减免。

1.给予智能产业园入园企业享受首年租金100%减免。后续年度减少租金的具体额度由园区运营方及入园企业双方根据单位效益等具体商定。

2. 鼓励以下三大类科技创新项目入驻清濛科创园,入驻项目享受前两年租金100%减免,第三、四、五年租金50%减免

1)支持优秀创业人才入驻:①在全国范围内被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地级市级人才(团队)带头发起的;②全日制“双一流”、全球〈QS〉前100名的高校在校生、毕业生或教师创业的;③曾在国内科创板上市公司、国外科技类上市公司担任高级技术岗位及相当职务人员创业的。

2)支持优质创业项目入驻:①获得经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投资100万元及以上的;②在全国政府部门牵头举办的县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得相当于前三等次奖项及以上的;③其他经认定符合开发区鼓励支持产业领域的。

3支持优质企业入驻:已被认定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总部或区域中心(子公司)。

3.本政策出台前入驻企业按原协议约定,给予相应租金优惠。

(二)技术改造补助政策。

对专精特新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内购置数控类等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金额(不含增值税)在500万元(含)以上的,竣工投产后按项目生产性设备(含软件、技术)投资额2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三)增产增效奖励政策

1.入驻企业被认定为成长性好的企业,给予每家10万元的扶持奖励。

2.入驻企业新认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每家分别给予50 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

3.入驻企业新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平台)的,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15万元、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对晋升为更高级别的示范企业(平台),在已兑现奖励的基础上,给予补足差额奖励。

(四)研发创新奖励政策

1.入驻企业被新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类的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分别给予6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配套奖励。

2.入驻企业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分别给予 20 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配套奖励。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