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泉州开发区巩固经济向好势头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政策解读
时间:2023-06-13 08:22 浏览量:
    现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巩固经济向好势头推动民营经济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泉开管办规〔2023〕1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市政策,推动开发区民营经济创新发展,制定本政策措施。 

  二、《政策措施》有效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政策条款解读 

  《政策措施》包括16个部分55条措施,涉及政策扶持、要素保障、政务服务三大方面内容。 

  第一部分,做优做强民营龙头企业。包括支持民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实施龙头企业固链延链强链工程2条措施 

  第二部分,梯度培育中小微企业。包括支持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企业间协作配套发展、支持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3条措施其中:对通过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企业配套奖励1万元。对新投产纳统规上工业企业、规下转规上企业,将补助标准从5万元提升至8万元,扶持资金分两年兑现,达标当年度兑现5万元,第二年度仍在库且经济数据保持增长的,再兑现3万元 

  第三部分,提升民营企业创新能力。包括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研技术攻关、支持民营企业建设科技创新平台3条措施 

  第四部分,推动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包括支持民营企业技术改造、加大技术改造融资支持2条措施。 

  第五部分,提升民营企业智能制造水平。包括支持民营企业推进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实施服务型制造示范工程2条措施。 

  第六部分,推进民营经济数字化转型。包括深入实施泉州市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1条措施。 

  第七部分,加快民营经济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包括支持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1条措施,为支持企业节能改造升级,区财政对获得市级节能改造补助的项目给予1:0.5 配套补助。 

  第八部分,推动民营经济融入国内国际双循环。包括支持建设海外仓、助力服务业加快恢复发展、扶持小微商贸服务业企业发展、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支持商贸企业培优扶强、支持电商企业培优扶强、鼓励企业多渠道拓展市场、发挥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支持外资企业加快到资9条措施。 

  第九部分,完善民营企业引才引智服务机制。包括完善人才评价机制、强化创新创业人才和团队支持、完善民营企业引才引智服务机制、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见习、发挥工会服务企业作用5条措施。 

  第十部分,继续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包括全面落实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2条措施。 

  第十一部分,优化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服务。包括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服务、引导延期还本付息等政策平稳接续过渡、继续做好中小微企业融资支持等6条措施。 

  第十二部分,保障民营企业用地需求。包括引导用途兼容复合利用、鼓励“改功能、不改性质”利用土地、试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鼓励“零地增资”、鼓励开发建设标准化厂房5条措施。 

  第十三部分,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水平。包括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贴息、开展企业购买知识产权保险补助、组织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4条措施。 

  第十四部分,提供精准政务服务。包括建立完善民营企业“一企一议”机制、多举措推进高频政务服务“就近办”、加大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化办理改革力度、深化涉及民营企业的投融资体制改革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速项目环评审批、依托“闽政通”建设企业服务专区为企业提供一体化服务6条措施。 

  第十五部分,促进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包括持续做实做优民营企业“党建入章”、鼓励支持民营经济人士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实施年轻一代民营企业家健康成长促进计划3条措施。 

  第十六部分,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