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开展2021年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活动实施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4-01 15:28 浏览量:

泉开管社〔2021〕18号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

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开展2021年适龄妇女

“两癌”筛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企业各小区,清濛医院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2021〕2号)和《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市为民办实事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的通知》(泉卫妇幼函〔2021〕18号)等文件精神,为落实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项目工作,同时做好新冠肺炎防控,确保按要求完成为民办实事项目有关工作,根据开发区实际制定了《泉州开发区开展2021年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活动的实施方案》,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2021年2月25日 

 

 

 

 泉州开发区开展2021年适龄妇女“两癌”筛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泉委办〔2021〕2号)和《泉州市卫健委关于做好2021年市为民办实事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的通知》(泉卫妇幼函〔2021〕18号)等文件精神,确保按要求完成实施呵护母婴健康工程项目的同时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开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区内适龄妇女免费“两癌”筛查300人,12月底前形成分析报告上报市卫健委。

(二)依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防止人员聚集,所有人员应积极配合医院的疫情防控措施。

二、任务方案

(一)确定筛查对象

依开发区实际情况,2021年主要筛查对象为企业员工。依托社会事业局组织的企业社会事业协管员队伍开展前期宣传、动员工作并筛选有意愿且符合条件的30-64周岁已婚适龄妇女报名,并登记造册,于3月31日前报送社会事业局。联系人:骆鋆,22962379、22353079

(二)活动实施机构

清濛医院安排医务人员进行“两癌”筛查项目的检测采集标本送福州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检测出具报告

(三)活动时间安排

3月,确定参加“两癌”筛查的人员名单;4-9月,由企业社会事业协管员组织报名人员到清濛医院进行检测,采集标本由清濛医院将有关材料和标本送福州艾迪康医学检验所检测出具报告

工作要求

(一)前期企业社会事业协管员在动员、组织筛查对象阶段,要做好摸排工作,2019年和2020年未做过两癌筛查的人员优先报名,对已报名的人员要核查八闽健康码。

(二)确认名单后,由清濛医院对接联系报名企业,为防止人员聚集,清濛医院应与企业提前联系预约体检时间,企业社会事业协管员要组织报名人员到场,配合清濛医院工作人员维护现场秩序。

(三)清濛医院要做好疫情防控相关措施,登记来访人员信息、核查八闽健康码,落实“扫张贴码”入院工作。对报告结果要尽职尽责通知到位。

(四)工作人员须做好活动保障及资料收集归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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