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11:36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联系(地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四楼,邮编362005,电话:2235301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7条。一是全面梳理公开目录。已完成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的编制工作,并已在门户网站发布,确保公开事项清晰、规范,便于公众监督。二是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全年公开重点领域信息183条,制发新增规范性文件8份、废止15份、有效存续37份,及时动态更新并在泉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上设置专栏集中发布。三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依托泉州开发区管委会门户网站发布政策解读13份,同步采用“文字解读+AI政策解读”等形式进行多元化解读,并通过网站、新媒体等多渠道发布,解读内容通俗易懂,社会反响良好。

      (二)依申请公开。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4件,已办结11件,余下3件转至2026年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全面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公开工作,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页面改版和集中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对政府信息的公开属性采取逐级审核管理。

      (四)平台建设。一是优化网站栏目设置。统筹完成重点领域信息等多栏目优化调整,抓实做细栏目内容日常维护;深耕专题专栏打造,新设企事业单位专栏,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公信。二是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对区新媒体账号实施常态化监管,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及时整改问题短板,切实保障政务新媒体规范有序、良性运行。三是持续巩固信息公开渠道。多措并举巩固拓展各类信息公开载体,进一步健全渠道体系、畅通公开路径,确保信息发布及时、传播有效、覆盖全面。

      (五)监督保障。一是常态化开展网站巡查。定期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专项排查工作,提高各类风险防范能力。针对上级反馈问题和第三方测评发现的问题,形成整改清单,规范开展整改工作,及时查漏补缺。二是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培训。全年开展业务培训1场次,参加培训人员13人次,以加强规范指导,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三是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区绩效考核体系,将评估结果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依据,对发现的问题要求各部门及时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8

    0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0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1

    0

    0

    0

    0

    0

    1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策二次传播有待加强,运用新媒体传播政策较为不足。二是政策解读质量需进一步提升,个别单位政策解读存在简单复述政策等问题,政策解读不够深入不够生动多样。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政策二次传播,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及配套解读材料,除通过官方网站发布外,同步在新媒体平台推送公开,扩大政策传播。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解读内容均配套案例分析、数据图表等形式,提升解读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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