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900-2022-00014
    • 备注/文号:泉开管办〔2022〕14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7-04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方案(试行)的通知
    时间:2022-07-04 00:56
    区直各部门、单位,区各银行业机构: 

      经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同意,现将《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74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方案(试行) 

        

      为贯彻全国、全省、全市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做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和深化金融改革等各项工作,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方案(试行)的通知》(泉政办〔20218 号)精神,决定建立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以下简称“泉州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市金融工作会议部署,按照中央、省上、市里统一规则,落实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和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责任,加强与中央、省上、市里金融管理部门在金融监管、应急管理、风险处置和信息共享等方面协作,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切实维护区域金融稳定。 

      二、组织框架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在党工委、管委会的领导下, 接受泉州市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由管委会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成员包括管委会办公室、科技经济发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财政局、社会事业局,市场监管分局、公安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党群工作部分管领导,鲤城法院开发区巡回法庭主要负责人。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政局,承担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财政局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日常工作由金融办负责。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科室负责人为联络员,负责日常沟通协调。 

      三、主要职责 

      (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职责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和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履行地方政府属地金融监管和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职责,推动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监管和风险处置工作。推动开展对在开发区金融机构的履职评价和指导调度,以及对具有融资性功能地方企业的履职评价和监督问责。及时向党工委、管委会报告全区金融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

      2.推动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区域金融改革创新。推动实施全区金融发展重点规划,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完善金融产业空间布局。推动金融业加强金融服务和支持,强化“一线服务”机制,保障重点领域融资需求,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薄弱领域金融服务,支持发展普惠金融、绿色金融、海丝金融等。指导全区资本市场建设发展,推进企业改制、挂牌、上市,推动企业直接融资。推动金融招商引资,协调解决项目落地、发展相关问题。强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 

      3.推动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系。统筹协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实施重大金融监管事项,督促依法加强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的监管服务,统筹协调、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主(监)管部门加强对投资公司、社会众筹机构、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的监管,推动完善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及其交易产品的管理制度,协调推进全区互联网金融规范发展。 

      4.统筹协调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指导修订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对我区重大金融风险形势和重要风险点开展分析研判,推动建立健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防范和处置工作机制,协调开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推动建立金融领域负面舆情管控机制,建立常态化的金融负面舆情通报研判机制,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及时处置不实负面舆情。推动有关部门依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 

      5.加强监管协调和信息共享。加强与市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协调和政策沟通,健全协作机制,确保形成合力。加强金融政策与相关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之间的沟通协调,保障相关政策有效衔接。加强横向纵向联动,建立常态化的跨部门联络员工作机制。强化金融监管信息管理,做好信息、数据共享。 

      (二)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职责 

      落实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要求,承办日常具体工作。 

      1.对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金融监管、金融业发展、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提交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研究审议。 

      2.承办召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会议,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3.建立联络员工作机制,做好成员单位之间的组织、联络和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工作职责,推动落实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决定的事项。 

      4.落实监管协调工作,做好涉及多部门事项的统筹协调。 

      5.加强金融监管信息共享,及时收集我区金融监管、应急管理、风险处置、业务发展等方面信息,做好相关信息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共享。 

      6.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会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定期、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地方金融监管、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会议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召集人召集,成员单位参加,必要时可请区相关部门、单位和金融机构参加。会议议题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汇总提出,报召集人审定后召开。 

      2.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会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协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地方金融监管、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中的具体问题、具体事项。会议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主任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参加。会议议题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成员单位提出确定。 

      (二)信息报送 

      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成员单位定期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书面报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金融监管、金融风险防范处置等相关工作情况,及时报送重大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情况。 

      (三)重大事项沟通会商 

      各成员单位应加强金融突发事件与风险处置协调会商,及时通报拟出台的重大政策、重要工作,以及涉金融重大风险事件、群体性事件的处置计划、处置进展等,及时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提交拟上报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的重大议题。 

      (四)督促落实 

      加强对我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区域金融改革创新、金融监管、金融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和风险处置情况的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落实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关于履职评价和监督问责的工作要求,确保中央、省上、市里关于金融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党工委、管委会的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附件: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 

            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组成人员名单 

        

      召集人:吴文从  管委会副主任 

        员:杨添丁  党工委、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黄时昆  党群工作部副部长 

      李晓光  科技经济发展局局长 

      郭登峰  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局长 

          财政局局长 

      吴小芗  社会事业局局长 

      卓鸿杰  公安分局局长 

      王小芳  市场监管分局局长 

      陈进龙  鲤城法院开发区巡回法庭庭长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工作议事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组成人员随工作变动而自然调整,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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