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12101-0200-2021-00001
    • 备注/文号:泉开管办〔2021〕5号
    • 发布机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1-28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关于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过年”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时间:2021-01-28 14:48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开发区关于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过年”的八条措施》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单位,各企业:

      《泉州开发区关于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过年”的八条措施》已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28日

     

    泉州开发区关于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过年”的八条措施

      2021年春节将至,为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过年”就地就业,支持企业稳岗稳生产,减轻人员流动所带来的疫情防控压力,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八条措施:

      1、鼓励增产增效。对2021年2月工业用电量超过2021年1月工业用电量70%的规上工业企业,按超70%的增量部分每千瓦时奖励0.1元,单家企业奖励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清濛供电服务中心)

      2、发放节日补贴。为规上工业企业省外员工在区过春节发放的一次性现金补贴,按企业发放现金数额一半给予配套,每人最高不超过1000元。其中,省外员工留区过年100人以下的企业,单家补贴不超过10万元;100-300人,单家补贴不超过15万元;300人以上,单家补贴不超过20万元。企业需在2月8日前向区科经局报备留区过年省外员工名单及现金补贴发放计划。(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3、举办“全民乐购—清濛新春年货节”活动。鼓励区内企业、商超发放消费券、折扣券,用于在区内商超、品牌企业门店消费,区财政给予一定补贴;安排10万元在汽车走廊举行购车抽奖活动。(责任单位:区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4、实行稳就业奖补。对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重点企业,2021年“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2021年2月份用电量不低于2021年1月份的70%,含70%),按企业2021年2月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就业奖补,每家企业奖补金额封顶30万元。(责任单位:区人事劳动局、科技经济发展局、财政局)

      5、鼓励员工技能提升。春节期间,鼓励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对留在开发区的外地来泉务工人员,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按每人500元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根据证书等级按每人700-3000元给予补贴;对初次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证书的,按每人130元再给予职业技能鉴定补贴。(责任单位: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6、发放新年红包。对2月11日至17日留在开发区过年的非泉州籍企业工会会员,经职工申报、区工委会审核确认后按每人200元标准网上申领新年红包;对留在开发区过年的非泉州籍困难家庭的企业职工,每户给予一次性困难补助1000元。(责任单位:区工委会)

      7、举办“清濛人游泉州”活动。春节假日期间,安排一批旅游客车,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要求下,分批组织员工免费游泉州,打卡泉州申遗点。为春节期间留在开发区的外地员工开具工会介绍信,免费乘坐公交车、免收国有A级旅游景区门票。(责任单位:区工委会)

      8、开展人文关怀送温暖行动。鼓励各级党组织、群团组织和各企业为坚守一线职工送年夜饭、发放员工新春大礼包,开展“小手拉大手·亲子同悦读”、赠书、网上过大年等丰富多彩活动。鼓励企业推行弹性休假,强化职工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责任单位:区党务工作部、人事劳动局、社会事业局、工委会)

      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宣传就地就业相关政策,及时提供岗位需求和就业服务;及时兑现政策奖励,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让广大务工人员在开发区“过好年”。各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结合企业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过年活动,出台鼓励更多外地员工留区过年的奖励措施,创造温馨过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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