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14:48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进行编制。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若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可通过“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反映,或直接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联系。(地址:泉州开发区德泰路69号政务服务中心大厅1楼108室,邮编:362000,电话:0595-22359698)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优化提升全区营商环境为目标,统筹推进信息公开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

      (一)主动公开。全年通过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条。

      (二)依申请公开。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确保信息发布规范。

      (四)平台建设。行政服务中心主要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qzkfq.gov.cn/)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对于需公开的信息,行政服务中心能够做到及时上传相关文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线下抓实办事大厅政务公开专区工作,完善功能布局,及时更新公开资料。

      (五)监督保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强化社会评议、考核问效和责任追究,对照问题逐项落实整改工作。本年度未收到关于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未发现行政机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需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时效有待加强,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公开渠道覆盖面不够广,企业群众对公开信息的知晓率不够高。

      (二)改进措施。一是聚焦营商环境、政务服务领域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全面做好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二是通过开展“营商环境进园区”、“轻骑兵”“大篷车”下一线、“进窗口 走流程”等专项活动,加强政策宣传,提升企业对政策信息的知晓率和获取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行政服务中心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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