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30 14:47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文件精神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联系(地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大楼三楼,邮编362005,电话:28987868,电子邮箱:qzkfqs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认真贯彻《条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负责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各栏目,及时更新、发布各项各类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公开。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2025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条。其中,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3条。

      (二)依申请公开。截至目前,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机制,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录入、发布等工作,同时做好福建省政务公开综合管理平台报送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规范开展。定期自查已发布的安全生产会议公开信息,针对相关部门反馈的问题及时整改。

      (四)平台建设。本单位信息网络公开依托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官网和区微信公众号,同时充分利用本局公告公示栏做好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由综合科牵头负责信息公开的统筹协调,组织相关人员参与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明确专人对接反馈问题,及时修正公开信息中的错误,最大限度避免错敏信息出现。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深度不足,部分民生领域公开标准未能完全细化落地,公开内容的精准性、关联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我局将紧扣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及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化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链条“五公开”。进一步细化教育、卫生、民政等重点领域公开标准,明确公开范围、时限与格式,推动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向纵深拓展,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我局未向社会公众、企业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费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