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24-01-22 21:4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19年修订)、《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2023年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泉州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等3项信息公开目录。根据《条例》要求和本单位的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使工作流程更具可操作性。完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机关信息员在发布信息时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依照程序报审信息,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对各科室拟公布的信息按要求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组织审查员和主管领导严格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发生泄密事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公众号等途径,加强教育、卫生、文旅体、劳动保障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同时充分利用本局公告公示栏做好公开工作,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其中,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0条,行政许可类信息0条,为民办实事类信息0条,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0条,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4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0条,其他类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区已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依申请公开模块,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图、依申请公开申请表和公开申请办理情况,不断完善依申请信息公开在线办理水平。2023年区管委会社会事业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根据《条例》以及上级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深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情况,我局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相关人员接受信息公开培训,对政策内容进行深入解读,保证每一名小组成员深刻领会政策精神,确保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自觉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四)平台建设情况  

      社会事业局主要通过管委会门户网站(http://www.qzkfq.gov.cn/)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开。

      对于需公开的信息,社会事业局能够做到及时上传相关文件、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了政府网络信息公开平台的优势,使得民众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取相关信息、配合相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二、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如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仍需要进一步深入推进、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一是坚持目标引领,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深化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五公开”,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二是敦促工作人员参与业务培训,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加强对微信公众号、政府网站等各类信息发布平台的内容审核把关,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责任意识和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发布工作“零失误”、“零差错”。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平台的宣传力度,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影响力,使民众能够更加便捷地查询信息公开情况及已公开的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且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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