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开管建证〔2021〕9号
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通知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关于贯彻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的通知》、《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实施细则》、《关于提高办事效率的实施意见》、《关于<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提高办事效率的实施意见>有关说明的通知》、《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下放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通知》、《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通知》(泉建审批[2016]216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委托“建筑业企业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等5个行政审批事项及操作规程的通知》(泉建审批〔2015〕152号)、《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试行无纸化网上申请审批的通知》(闽建办许函〔2015〕8号),经我局原件核对和审查,同意核发你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证号:(闽)JZ安许证字〔2021〕QZKFQ02,有效期至2024年4月12日)。
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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