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2022年1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1月份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2年2月8日-2022年2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5-22358187 22353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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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窗口
邮 编:36200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1 |
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批复泉州金铭塑胶有限公司(迁扩建后)年产电子产品塑料外壳、家电塑胶配件90万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泉开环评函〔2022〕表1号 |
2022年1月4日 |
2 |
泉州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批复福建新瑞纺织有限公司年加工橡胶片材3000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 |
泉开环评函〔2022〕表2号 |
2022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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