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2021年9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时间:2021-10-12 16:40 浏览量: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关于2021年9月份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1年9月份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10月12日-2021年9月20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5-22358187 22353053

传真:0595-22353050

地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窗口

邮 编:362005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泉州市康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医用敷料生产项目

泉开环评函[2021]表22号

2021.9.6

2

泉州同创鞋业有限公司童鞋生产扩建项目

泉开环评函[2021]表23号

2021.9.22

3

泉州市亲优大道科技有限公司亲优大道服装、帆布鞋、包袋、家纺类产品(抱枕枕套、挂毯、不防水浴帘、被套等)生产项目

泉开环评函[2021]表24号

2021.9.22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