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8-02-08 14:58 浏览量:

 

2018年度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

 

目录

 

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二、泉州开发区预算单位构成

三、泉州开发区主要工作任务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件:2018年泉州开发区部门预算公开表

 

 

2018年度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部门预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8年度市直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泉财指标〔2018〕1号)的批复,现将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泉州开发区)2018年度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泉州开发区管委会主要职责

管委会受市政府的委托,行使市政府的部分经济管理权限。管委会在履行所述的经济管理权限中涉及核发证照的,由市主管部门依照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委托管委会办理,涉及专业技术问题的,管委会可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联合审查。其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研究分析泉州开发区内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制定开发区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综合管理开发区的科技工作。

(二)在泉州开发区内设立的企业,按权限由管委会自行审批或转报。经管委会批准设立的企业,由泉州开发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企业的核准(核转)登记、注册手续,发放营业执照。并对区域内各类企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监督管理。

(三)凡符合国家、省和市产业政策鼓励的,投资总额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和允许类外资项目由管委会审批,并报省、市相关部门备案。

(四)依照省政府批准的泉州开发区的总体规划,在制定控制性详规的基础上,管委会按权限审批区内各类立项后的建设项目,颁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证书,并报市政府建设规划部门备案。

(五)管委会按批准的总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权限对区内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和批准,并报市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六)管委会按批准的总体规划需对区内土地办理用地审批的,直接报请市政府审批或转报。

(七)管委会作为市级财政的一级核算单位,不作为一级财政。为体现泉州开发区作为市级新的经济增长点,要为市财政作出贡献的要求,管委会的财政收入除按规定上缴中央、省外,实行“核定收支,收入上缴,支出下拨,超收分成”的管理办法。同时,为便于与省财政厅办理开发区税收下拨手续,考核开发区收入完成情况,在市本级收入全年统计表下列出泉州开发区收入数。

二、泉州开发区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泉州开发区包括8个部门及1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党工委、管委会

财政核拨

42

42

安全生产执法大队

财政核拨

6

6

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财政核拨

6

6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

财政核拨

5

5

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处

财政核拨

6

2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财政核拨

6

5

党工委、管委会总值班室

财政核拨

6

6

反腐倡廉舆情信息中心

财政核拨

3

3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

财政核拨

5

5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财政核拨

5

4

环境监察大队

财政核拨

5

5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学校

财政核拨

238

184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幼儿园

财政核拨

19

总计

财政核拨

333

292

三、泉州开发区主要工作任务

2018年,泉州开发区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践行五大新发展理念,全面融入“新福建”和“五个泉州”建设大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全面建设“五个示范区”、“党建特色区”和“政商关系‘亲’‘清’模范区”,全力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泉州南翼经济增长极的建成注入活力担当尽责。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注重提质扩量,提升实体经济能级

1.盘活存量增效益。继续抓好“三去一降一补”,大力破除无效供给。扎实推进腾笼换鸟深度开发,通过“收、调、转、建、整”五措并举,收储盘活存量空置土地和低效利用厂房资源,努力推动园区总面积7%的土地实现项目更新、亩产提高。对已签约并供地半年以上但未开工建设的土地,按照相关规定采取政府收储的办法坚决收回。对重点企业需要就近建设新厂房扩张产能的诉求,帮助沟通协调调整周边已签约但未建设的土地。对建而未用的厂房,鼓励现有业主以转产、转股、转让等方式盘活。对已供地办证完成一期建设但还未满额建设,鼓励和督促企业增资扩建二期项目。鼓励优势企业通过战略合作、交叉持股、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整合市场资源,进一步壮大产业规模。

2.招大引强扩投资。按照“大企业、大产业、大品牌”带动的思路,紧盯世界500强和国内500强企业,积极引入一批投资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小的好项目、大项目,精心抓好签约、开工、投产三个关键环节,做到项目可接续,不断档,以项目建设推动扩大有效投资。突出转型攻坚聚力跨越,抓住国家扩大市场准入的时间窗口,主动走访对接国际知名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力争中意经贸合作“两国双园”项目在我区落地,推动园区进位升级跨越发展。抓好“鞋业‘物联网+智能化’制造基地和个性化穿戴设备定制平台”、锐驰光机、万科?悦城、米哆物联网科技项目、维也纳国际酒店等重大项目建设;紧密跟踪京东物流、中信重工开诚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等大型优质项目,力促签约落地;抓好国脉基因、盛世光明、中微智能、福建唯德伦医疗科技、杭州植觉生物科技等已签约项目的服务工作,力促尽早投产见效。

3.做强产业优结构。对接泉州市“1234”现代产业体系,围绕“结构调优、产业调高”目标,一手抓好传统产业升级,推动主导产业加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创新多层次多样化供给机制,在技术、产品、营销等全方位做优做强;一手抓好新兴产业培育,着力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力推新兴产业倍增发展,促进新动能持续快速成长;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齐头并进。互联网+电子信息产业要放大国家火炬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无线通信特色产业基地品牌优势,加快高成长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扶持锐驰、天地星、迈韦通讯、天马网络科技等公司不断加强技术创新,完善产品产业链,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高端,加快光机等项目投产投效。纺织鞋服产业要瞄准“高端制造业”目标,扶持黑金刚、佰桀智能制鞋设备研究院等智能装备研发企业发展并与区内纺织鞋服企业配套合作,推动30%以上的传统纺织鞋服企业转型发展成为智能型制造、服务型制造和个性化定制型制造企业。生物医药产业要对15家药企进行空间整合。支持企业“外引内联”,对外与辉瑞、葛兰素史克等国内外行业龙头开展合作,对内与区内药企组建“1+N”药品联合营销集团,构建药品直接销售网络,打造开发区医药群体品牌。现代服务业要立足泉州庞大的制造业体量,抢先机抓住制造业主辅分离、服务制造融合大趋势,快人一步,加强产业政策引导,放大国家级开发区创新、人才、管理等优势,加快海丝智能机器人小镇、智能产业园、圣弗兰产业综合体等新业态平台建设,打造具备为泉州制造业发展提供完善服务能力的工业众创空间,推动优质生产性服务业等新业态集聚发展、投产见效,形成新增长点。

(二)坚持特色发展,大力培育绿色经济

1.强化绿色规划。融入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大局,以获评“绿色开发区”为契机和起点,进一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抓好ISO14001和ISO9001环境体系改版认证管理,根据修编的开发区控详规规划,围绕“以发展都市型工业为基础,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目标定位,以绿色规划引领绿色发展,用心做好“生态+”文章,努力实现生态环境的“高颜值”和经济发展的“高素质”,加速以工业经济为主导的一代开发区向以生态经济为主导的二代开发区进位升级。

2.集聚绿色产业。打造多元主体深度融合的绿能生态圈,加强优惠政策及财政资金聚焦扶持,引导企业和社会资本投入,形成绿色产业发展要素新供给。加快发展节能降碳和清洁能源、环保、资源循环利用等重点领域技术装备,积极培育节能环保服务业、节能环保新材料、节能环保信息等新业态,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智慧城市、分享经济、智能经济等发展,打造集研发、设计、制造、服务“四位一体”的节能环保产业体系,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产业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

3.实施绿色考评。探索建立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施经济发展质量、能源利用效率、生态建设、环境保护、生态文化培育、绿色制度等绿色发展指标考评。加强制造业转型升级与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研究,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打好污染防治的攻坚战。巩固提升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绿色开发区”创建工作成果,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提标改造工程,抓好园区节能减排、清洁生产、雨污分离、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工作,实现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三)深化金融改革,助推实体经济发展

1.提升金融支撑。持续做大银行信贷“分母”,推动各银行业机构积极争取新增信贷规模、总行直贷项目或单列指标,完善信贷总量合理增长。完善政府主导的产业基金体系,加快兼并重组、不良资产处置、城市建设等专项子基金落地运作,引导新兴产业、高新技术、兼并重组等基金为实体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加快建立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民间资本设立各类基金,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和发债融资,提升证券化率水平。

2.发展绿色金融。推进金融改革创新,支持金融机构和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加大排污权和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要素为抵(质)押的绿色信贷、绿色要素交易融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设立各类绿色产业发展基金。推进财政补贴、税收优惠、风险补偿、信用担保等绿色金融扶持政策的实施,鼓励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到绿色产业的发展中来,有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3.创新金融服务。进一步总结提升“1+N”综合授信、产业链商圈金融合作等服务模式、探索发展“银税互动”、“银税保互动”、“网格服务”等新型金融服务模式。完善提升金融服务平台和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平台,优化小微企业“征信+评级+增信+授信”金融服务。做优做强区域性资本市场,推动泉州股权投融资服务中心、海峡股权泉州交易中心、海峡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发展。

4.强化风险防控。坚持“见事早、出手快、处置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持续抓好风险监测预警,确保准确掌握开发区信贷风险的最新动态。引导困难企业发挥主体作用,通过资产重组、收缩投资、盘活资产等方式适度“瘦身”,有效降低杠杆率水平。推动国有企业通过参与司法拍卖收购区内企业不良资产抵押物,加快不良资产的处置。全面推进“诚信开发区”建设,依法惩戒企业失信行为,推进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金融,完善民间融资登记备案制度。优化调整准金融机构布局,引导准金融机构优化重组,提升行业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精准智慧服务,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1.深化“互联网+政务”建设。围绕“互连、互通、互动、互生”目标,建设智慧安监、智慧统计、智慧城管、智慧党建、智慧民生服务平台等智慧项目,大力推进OA系统建设,全面推广网上办事大厅,不断提高网上申请、网上审核、网上审批业务使用率。加大沟通协调工作力度,推进智能审批、网上办理、马上就办、高效服务,实现“申报零资料、受理零窗口、办件零人工、领证零上门、归档零纸件”。落实“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要求,努力打造全国最高效的“快递式上门服务”特色服务品牌。

2.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拓展行政审批改革的广度和深度,通过简政放权最大限度地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多用改革的思维和办法来支持企业发展,有效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建立清单动态调整工作机制,精准做好国家、省、市级取消、下放、调整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自由裁量权。在全省率先全面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推行“审批备案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削减审批环节,精简申报材料,充分授权窗口,做到审批时限始终控制在法定时限20%以内,窗口授权率达95%以上,审批环节压缩3个以下,事项即办率争取达到95%以上。

(五)致力民生提档,不断增进群众福祉

1.提升教育品质。坚持把发展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落实泉州开发区教育人才引育和激励的实施办法等全省最优惠的教育人才引进政策,有效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围绕“名校、名师、名校长”,加快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建设,力争年底基本建成。全面推进实验学校义务教育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加快中国科学院幼儿园建设步伐,推进实验幼儿园争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对全区幼儿园开展等级评估工作,不断提升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学位数量。

2.提升医疗服务。加强与市中医院、正骨医院等三甲医院的医联体建设,开展双向转诊、分级诊疗工作。积极推进城市三级医院在我区设立分院或合作点,鼓励社会资本办医,提高区内医疗机构诊疗量。落实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发展“互联网+健康医疗卫生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保障基本公共免费服务覆盖率100%。同时,加快人口计生工作转型,推动计生由管理为主向更加注重服务转变,推动流动人口社会融合、健康促进试点工作,推动居住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照料服务中心。

3.提升园区形象。注重“面”的拓展、“线”的连通、“点”的提升,实施绿化提升三年行动,精心打造高标准的绿化精品点、景观线、绿化面。改造提档园区道路、绿地、照明和环卫设施,完成吉泰路改造升级、“A圈慢行区”和园区主路口的精品路标建设,建成“住在公园里的开发区”。完善公交场站布局, 优化公交线路,加大布局区内公共自行车网点,方便员工群众出行,加快构建现代化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职工文化馆、党群服务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群众文化体育活动,不断增强全体职工群众在共建共享发展中的获得感。

4.提升社会稳定。围绕“平安开发区”建设,构建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矛盾化解、人员管控、阵地控制、应急处突“四个能力”,依法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继续深化“六个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分级管控,重点抓好消防交通、食品药品、建筑施工、职业健康等重点领域安全综合整治,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创新劳资矛盾调解机制,深化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严防严打恶意欠薪等不法行为,打造“无欠薪园区”。

(六)强化要素保障,高效推动新园建设

1.推进土地征收报批。按照“已付款、先移交”和满足重要基础设施及重点入驻项目用地需要的原则,通过采取贴身工作法、实施征地项目奖励等,加大镇村协调力度、全力解决征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推进官桥园区土地征收。抓紧梳理可供地块,协调推进解决批而未供相关事宜;加强沟通协商,通过官桥园区用地指标进行单列和申报省重点项目等做法,全力争取满足园区耕地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

2.加大资金筹措力度。坚持全区融资一盘棋,加强与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争取更多低成本的银行贷款、保险资金支持,并协调银行贷款利息互付、协调返还分配土地出让金、启动官桥园区PPP项目等方式,保障园区各项开发建设资金需求。

3.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基础先行、适度超前、综合配套的原则,进一步抓好园区道路、地下管网、公共交通、信息通讯、水电气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起步区路网闭合,策划建设园区智能终端标准厂房及配套服务中心,打造功能完善、设施齐全的良好投资平台,更好地满足企业入驻投资需求。

4.加快项目引进落地。并联考虑新区要素配套、人才配套、产业配套、环境配套、服务配套,创造有利于项目落地建设、增资扩产的成长环境。坚持全区招商一盘棋,全面发动、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内外齐动,通过中介招商、专业团队、各类展会及运用已入驻项目、在谈项目等资源,构筑良好的招商网络体系,拓宽园区招商渠道;在做好已洽谈项目跟踪服务的同时,深入谋划、主动出击,力争2018年引入3个总投资超10亿元的大项目。

(七)突出党建特色,增强引领发展能力

1.抓牢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和省委、市委相关通知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习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一次集体学习、在瞻仰中共一大会址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深化认识、强化意识,固化理想信念,经常重温入党誓词,大力弘扬“红船精神”,坚定“四个自信”。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学习成效体现到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推动改革发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等工作中。

2.推进基层组织建设。严肃“三会一课”制度,探索非公企业创意组织生活,抓好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探索成立居民小区特别党支部。积极探索园区非公党建引领发展的新途径,突出党组织对非公党员“教育生动化、服务智能化、帮扶亲人化”,突出党员“在企业发展中先锋化、在遵章守法上模范化、在品行道德上标兵化”。探索将党组织嵌入非公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使党组织在公司中治理法理化、组织制度化和服务具体化。依托“一中心、一平台、一菜单”(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园区“智慧党建”平台、党组织服务党员“党日活动菜单”),带动区域内非公企业党建阵地、党务人才、党建活动的共创共享。加强非公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健全非公企业党务干部业务培训、学习交流和激励保障制度。推行企业党群一体化模式,健全企业联合、结对联建、党群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党组织活跃度。深化党建项目化管理,推进党的基层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创新,实现党建工作和企业发展的同频共振、互促共赢。同步抓好机关党建、国企党建,强化政治建设,着力提升群众组织力。充分发挥党员互助协会作用,落实党内关爱帮扶机制。

3.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建设。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结合实际推进党的理论、方针、政策进基层进企业,牢牢占领意识形态阵地。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党工委中心组学习质量。加强与省市级以上主流媒体互动协作,提档升级对外宣传阵地,精心策划“五个示范区”建设成效的主题宣传。强化网络舆情应急管控,及时妥善处置热点敏感舆情。加强园区文化建设,支持和引导企业文化建设,持续深化“家+文化”活动。加大文化产业扶持发展力度,培育新兴文化业态。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机制化常态化,落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强思想道德建设。

4.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分类化、差异化、精准化的综合培训,进一步强化各层次各类别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努力盘活有限的干部资源,深入推进干部队伍“大循环”,积极开展谈心谈话,激发干事创业精气神。完善优化“五大发展理念”绩效考评机制,建立健全正向激励、反向约束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对推诿扯皮的干部调整岗位、降职使用;对优秀的干部加大培养力度,唯才是举。扎实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环保执法体制改革,协调理顺居民社保工作机制。深入对接人才“港湾计划”,按照“定政策、造平台、强队伍”的思路,引进培育1-2家市场化运作的专业性人才综合服务机构,构建全区统一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重点支持互联网、医药、教育三类产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工作,持续推进人才集聚示范区建设。

5.抓好统战群团工作。认真落实《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进一步树立“大统战”意识,扎实推进“四纳入、三带头”。紧紧围绕“服务主题树‘四信’,服务大局推转型” 两个亮点,深入开展“统战人士理想信念教育活动”和“助推‘五个示范区’建设主题实践”两项活动,进一步搭建好企业服务平台、参政议政平台、社会公益平台。做好区工商联(商会)换届后的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党外知识分子统战工作,落实区领导挂钩联系统战对象制度。继续统筹开展群团活动,扎实推进工会“互联网+”普惠性服务,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

(八)贯穿全面从严,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1.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教育引导党员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三明三重三要”机制,着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坚持以上率下,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推动“1+X”专项督查机制常态化运作,从严检查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执行情况,坚决纠治顶风违纪问题,严防死守,一抓到底,推动“不敢腐”、“不能腐”向“不想腐”转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精神要求,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

3.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组建区级监察委员会,同纪工委合署办公,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健全监督网络,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真正把党内监督同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起来,增强监督合力。健全完善制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开展“四控二罚”制度评估,进一步优化国有投资项目管理,促进工程款拨付与工程实际形象进度相符,有效堵塞工程建设漏洞,提升政府性投资项目效益。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18年,泉州开发区收入预算为44241.03万元,比上年减少16938.18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大力盘活存量资金,结余结转资金减少。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760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拨款120.24万元, 直接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单位结余结转资金6520.2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4241.03万元,比上年减少16938.1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655.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96万元,公用支出768.42万元,项目支出38620.9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37600.5万元,比上年减少10499.4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2.5产业园建设、吉泰路及A区慢行道综合提升建设等重点项目投入资金较多。主要支出项目(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167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850万元。主要用于管委会大型会议、大型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物业管理、专项劳务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协税护税800万元。主要用于弥补税务部门经费不足,代征手续费的支出。

(四)工商行政管理专项110万元。主要用于工商办公、执法办案专项经费的支出。

(五)其他宣传事务支出14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媒体宣传、户外公益宣传、社会宣传等宣传专项经费的支出。

(六)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30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工作、党群活动、党员教育培训、非公企业党团示范点建设、团工委工作等党团专项经费的支出。

(七)消防403.5万元。主要用于消防业务、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训练设施、消防专用器材及其他消防专项经费的支出。

(八)治安管理1150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巡防大队人员和应急处突队员、公安办案、城市安全信息系统建设和维保、公安基础设施修缮维护及其他公安专项经费的支出。

(九)道路交通管理78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协勤人员、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及其他交通专项经费的支出。

(十)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检察)90万元。主要用于鲤城区人民检察院办理开发区案件工作经费的支出。

(十一)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法院)2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巡回法庭办公、办案经费的支出。

(十二)学前教育58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幼儿园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均公用经费和专项劳务、教玩具购置、信息化设备购置、办学场地租赁、校园文化建设等经费的支出。

(十三)小学教育3475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实验学校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生均公用经费和校车补贴、专项劳务、校舍租赁、课本簿籍购置、教师培训等经费的支出。

(十四)其他普通教育支出42万元。主要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普惠性幼儿园补助、教育基金会补助等经费的支出。

(十五)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500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市第二实验小学(开发区校区)项目建设费用的支出。

(十六)城市中小学教学设施283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实验学校教学设备购置及其他校园建设经费的支出。

(十七)其他科学技术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泉州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科技人才专项和科技奖补经费的支出。

(十八)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基层文体活动、文明创建活动、汽车文化节购买服务、职工文体活动等项目经费的支出。

(十九)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5.1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住房补贴的支出。

(二十)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2.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养老保险金缴费支出。

(二十一)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万元。主要用于劳动保障和服务职工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二十二)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0万元。主要用于计生技术服务、计生宣传教育、培植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单位建设、企业社会管理员补贴及其他计生专项经费的支出。

(二十三)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45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工作经费的支出。

(二十四)行政单位医疗79.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医保基金、医疗补助、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五)事业单位医疗169.68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实验学校和实验幼儿园人员医保基金、医疗补助、工伤和生育保险费的支出。

(二十六)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计生均等化服务、疾病预防控制应急、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医疗合作及其他医疗卫生经费的支出。

(二十七)水体75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污水处理费的支出。

(二十八)其他节能环保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开发区污泥处理、环保宣传、污染源普查、危险废物监管、环境监测及其他环保专项经费的支出。

(二十九)城管执法349万元。主要用于聘用城管协管员、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制止“两违”、“数字城管”平台建设、城管执法办公办案及其他城管执法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十)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12040.73万元。主要用于国有企业投资、园区征拆迁工作及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十一)城乡社区环境卫生1029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及公共场所保洁、市政绿化养护、城市市容和卫生管理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十二)水利工程建设516万元。主要用于白濑水利枢纽工程资金本的支出。

(三十三)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宣传培训、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个体工商户安全生产服务外包、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职业健康基础建设及其他安全生产监管项目的支出。

(三十四)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工业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推进企业产业结构优化、品牌建设、企业改制、企业上市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十五)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900万元。主要用于扶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对外贸易、境外投资合作等专项经费的支出。

(三十六)其他支出(援助)400万元。主要用于援藏、援疆、援宁及援助其他地区经费的支出。

(三十七)其他支出2200万元。主要用于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绩效考评奖励、旺角市场改造、新入驻企业补助等经费的支出。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41.7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79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75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预算安排30万元。主要用于出国(境)考察学习、招商宣传、出席会议等工作的支出。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150%。主要原因是:泉州开发区正谋划与意大利合作建设意大利园区,承接意大利优质产业转移,需多次往返意大利。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预算安排48万元。主要用于招商选资、迎接上级检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30.4%,主要原因是:严控接待范围,规范接待标准,厉行勤俭节约。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预算安排11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8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增长8.7%,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报废,增加公务用车购置费。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泉州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7.6万元,比2017年减少7.8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公务用车报废,尚未购置,公务用车运行费降低。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泉州开发区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06.01万元,其中: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额38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泉州开发区管委会部门本级及所属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车改后单位按规定保留的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用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等;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泉州开发区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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