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时间:2018-11-09 18:03 浏览量:

  关于《全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近日,管委会办公室印发《全区今冬明春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实施方案》(泉开管办〔2018〕6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在全区范围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结合当前部署开展的各类消防整治,着重治理火灾风险高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场所及重点火灾事故隐患,采取“短平快”的治理举措,实现火灾总量明显下降、亡人火灾有效预防,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一)部署发动阶段(11月20日前)。管委会将组织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因地制宜制定治理方案,集中人力、物力着重解决消防安全突出问题。11月20日前,各有关部门要分别制发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广泛发动、部署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1月21日至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做好保障工作和宣传工作,提升整治标准,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在“先天性”消防条件不足的小场所推广应用技防、物防措施,提升设防等级。

  (三)督导考评验收阶段(2019年全国“两会”结束后5日内)。适时开展大会战整治专项督查,固化经验做法。对大会战整治成效不显著或未完成目标任务的部门、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一票否决”,取消优秀单位评选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管委会成立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消防大队,加强统筹协调、组织领导。

  (二)落实工作保障。大会战期间,财政局要强化消防安全人力和经费保障,并积极建立以社会单位主体为主、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辅的消防整治资金保障机制。在11月底前,消防安全集中整治大会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确保人员不少于5名,挂牌整治区域或行业应确保消防安全协管员不少于5名。

  (三)严肃责任追究。定期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工作落实,通过追究责任,警醒触动相关责任人员。对发生“三合一”火灾或生产性亡人火灾事故的,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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